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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达州市委员会机关党务会议制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5月02日 文章点击数:30672

 

市政协机关党务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一)党委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

(二)党委会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党委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

2.按照从严治党方针,研究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3.研究决定机关党的建设重要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4.研究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民道德建设工作。

5.研究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和组织活动工作。

6.研究机关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

7.研究决定需要党委集体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贯彻落实机关党委工作部署,讨论研究党支部近期工作。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落实党支部工作任务。

(三)年终召开支部工作总结会,总结本年度支部工作,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建立支部会议记录薄、考勤簿、党费收缴登记薄、党员花名册等。严格纪律,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有事须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委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组成人员、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由机关党委组织,并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直属工委等部门派员参加。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解决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人事科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和综合情况报告。

(四)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分析和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整改落实,严防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确保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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