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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达州市委员会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5月02日 文章点击数:38677

 

市政协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为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部门

办公室综合科为信访工作部门,具体负责信访日常工作。

二、信访工作职责

1.接待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2.向有关部门、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3.调查有关信访事项,提出处理建议。

4.协助有关机关、单位查处信访案件。

三、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工作人员须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单位、姓名、地址及反映的问题要求和办理情况等,并将登记表格和材料统一编号、归档。

2.送阅批转。信访信件由信访工作人员提出拟办意见,送秘书长阅批,重要来信必须送市政协主要领导阅批。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工作人员要作好登记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答复。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审查同意后上报。

四、信访工作要求

1.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凡来电来访向机关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格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相关材料透漏或转送给案件涉及单位和人员。

4.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做到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1)对少数无理取闹的来访者要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劝其息访。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及时送公安部门处理。

2)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紧急信访事项的,要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单位。

3)对疑难问题要及时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来信来访处理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一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部门办理的群众来信,应从领导批阅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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