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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大农村垃圾处理力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6月01日 文章点击数:2044

 

要加大农村垃圾处理力度

市农工党反映:

随着农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产生垃圾数量持续递增,受村落分散、基础建设落后,以及农民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性影响,垃圾随意倾倒司空见惯,农村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垃圾收集处理已成为困扰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棘手问题。在各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中,虽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垃圾集中处置列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但在大部分农村地区,村落垃圾处理基本仍处于放任自流境地,情况堪忧。为此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首先,要强化村民的环境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使他们认识到垃圾集中处置是必然趋势,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是新农村形象的集中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客观要求。其次,通过新闻媒体、志愿者参与和社区公益性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村民养成文明健康卫生习惯,自我管理,使农村的自然环境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2.城乡统筹管理。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管理网络,村设立保洁收集队伍,乡(镇)设环卫清运中心,县环卫处加强对全县环卫业务指导,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乡(镇)、村环卫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要对历年来累积垃圾组织清理,集中无害化填埋。

3.完善收费政策。建议采取“以奖代补”和“一事一议”方式筹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对村域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收取保洁服务费,镇级经费从镇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中按照规定收取保洁服务费,不足部分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县、镇两级财政补贴,以实现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4.注重长效管理。一是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要通过村规民约、干部包干监督等机制强制措施,根除村民随意乱倒垃圾陋习,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填埋、及时覆土;同时要探索垃圾分类的办法,有效减少垃圾的产生量。二是加强对环卫保洁的考核管理。与环卫保洁人员签订协议,落实双方责任和义务,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实施奖勤罚懒,以调动保洁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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