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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居民盼“医保”服务更方便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6月01日 文章点击数:1981

 

城市社区居民盼“医保”服务更方便

 

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反映:

近期,市政协第七委员活动小组在通川区文华街社区调查走访了解到,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办医保三年领不到“医保卡”。据反映,居民参加医保已经三年了,但居民至今没有拿到“医保卡”,老百姓看病报账极不方便;二是门诊费报账宣传不到位。部分居民不了解门诊费报账有关规定,对门诊费数额“当年使用,过期作废”不理解,产生累计为什么不能归已疑问;三是群众用门诊费买药不方便。如东城卫生服务中心在肖公庙附近,而规定东城的7个社区居民要到服务中心去买药,造成住在城中的群众极不方便。四是社区卫生院名不符实。据反映,文华街社区医院与通川区中医院整合,虽实现了医疗资源共享,但居民去看病时发现没有“社区医院”。为此,委员们建议,要针对文华街居民反映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医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让群众最大限度的享受到医疗改革成果。

1.进一步提高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乡镇、城区街道办、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调动城镇居民的参保和续保的积极性,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2.进一步改善医疗保险工作,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服务。一要尽快向城镇居民发放“医保卡”,把为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一张“医保卡”看来事小,但它连系着千家万户。相关部门和领导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积极为城镇参保居民办理“医保卡”;二是“三卡合一”要尊重居民意愿,要通过向群众宣传“三卡合一”的好处,以及办理方式,不要搞一刀切,不要做群众暂时不理解不愿办的事;三是要积极宣传门诊医疗报销有关规定。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的使用要给群众讲明白,特别是门诊费“当年使用,过期作废”规定的政策依据,以及居民当年没有用完的门诊费处置等,要给参保居民一个明白的解释。

3.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让群众更多地享受到医改成果。要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多渠道筹资增加投入,加强医疗技术队伍建设,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努力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到医院的格局,让群众最大限度享受到更多的医改成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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