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见义勇为基金保障机制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6月01日 文章点击数:1629
健全见义勇为基金保障机制
市政协社法群委反映:
1.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建立以地方财政为主,以社会募集为辅的见义勇为基金制度,在保证财政足额投入的同时,向受益人、企业、社会团体募集。对见义勇为人员,除了给予一次性奖励,应有常年的乃至一生的定额资助。尤其是对伤病者,应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其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
2.拓宽基金筹措渠道。建议市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将见义勇为基金拨款额度增加至10万元。以综治委名义发出倡议,把每年3月10日定为见义勇为表彰宣传日,联合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开展见义勇基金捐献和专项义演义卖活动,相关收入全部纳入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探索建立企业见义勇为基金冠名制度,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捐款。即在见义勇为基金前可为捐助企业或其产品冠名,如达州市××见义勇为基金等。由市政府牵头,市综治办、市邮政局联合推出“见义勇为有奖明信片”,动员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购买,所得资金全部纳入见义勇为专项基金。
3.增强基金管理的社会性。主动吸收社会各界热心见义勇为事业的人士义务参与基金的管理和筹措,拉近见义勇为基金和市民的距离,提高基金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开辟绿色支助通道。由市卫生局牵头,在市、县两级医疗单位建立见义勇为救护绿色通道,确保见义勇为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以及后续治疗。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现有政策体系下,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优先就业、优先支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