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政协规范委员履职行为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6月20日 文章点击数:1900
达县政协规范委员履职行为
近年来,达县政协重视和加强委员管理,不断探索委员管理机制,激发委员工作活力。
一是建立委员工作机制。县政协研究制定了委员管理办法,建立了委员参会签到制度、委员履职情况通报、备案制度和“五个一”活动工作制度,对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量化指标,委员履职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委员考评机制。在换届前,县政协要组织开展一次委员考核工作,制发了委员届中履职情况考核办法。各委员活动小组先后召开政协委员述职、民主测评会议,对政协委员本届以来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和测评。相关专委会根据委员述职材料、委员考核登记表、委员民主测评情况和平时对委员的掌握情况,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认真复核,并作出是否称职的考核意见后,提交主席会议审核,将考核情况作为委员继任依据。对三年内没有参加一次政协会议和活动,又不履行政协职能的“挂名委员”给予除名处理。进一步增强了委员责任意识和危机感。
三是建立委员激励机制。建立了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政协委员、每年表彰一次优秀提案等激励机制,在全委会上对优秀政协委员和优秀提案进行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委员委员履职风采,宣传委员先进事迹。达到了用典型激励委员更好履职的良好效果,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履职氛围。(刘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