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切实解决困难人群的生活困难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6月20日 文章点击数:1753
应切实解决困难人群的生活困难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反映:
近期,市政协农业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开江县开展政协委员“界别活动周”活动中了解到,农村部分人群的生活极度困难,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以开江新宁镇社区任先桂为例,她是一残疾老人,现年60岁,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内,单身一人无子女,下肢不能站立。她每月的低保是215元,除去房租费25元,物管费37元,水电气费支出60元,只剩93元生活费,加之医药费日子过得十分艰苦。委员们还了解到因病致贫,因病死亡致贫的人群还多。为此建议:
1.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关注民生,重点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和帮助,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量解决他们实际困难。
2.适当提高残疾人“低保”补助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地方财力的增强,建议残疾人的“低保”应从现在的每月215元的标准提高到每月300元的补助标准。
3.对独身年老的“低保”人群应纳入集中供养计划,让这一部分人入驻社会福利院或敬老院,使他们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