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乡镇饮用水安全状况亟待改善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6月29日 文章点击数:1497
我市乡镇饮用水安全状况亟待改善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反映: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通过落实中央及地方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乡镇生活饮用水的供应问题。但据对全市部分乡镇自来水厂的走访调查显示,乡镇饮用水安全保障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十分严重。
一是供水企业管理不规范。目前乡镇居民饮用水按供水企业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部分城郊乡镇饮水由县级以上自来水公司供给;二类是部分镇所在地或人口规模较大的场镇由县乡镇供水公司供给;三类是除上述之外的农村乡镇饮用水,由集体或私人经营的自来水厂供给。而第三类水厂在企业管理方面较为混乱: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岗位职责不明确、收费标准混乱、蓄水池无人值守等。二是经营手续不健全。绝大多数集体和私人经营的自来水厂不具备相应经营资质,无取水许可、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收费许可等手续。三是水源污染问题严重。部分农村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十分严重,一些地方不仅未按照《水源地保护法》相关规定设立保护区,且水源上游明显存在农田化肥、农药污染水质,居民生活水直排等问题,甚至在部分水源区还出现养殖场粪污排放,淘取沙石,投药毒鱼等现象,对水源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四是生产设备技术落后。绝大部分乡镇自来水厂生产设备技术落后,生产技能低下,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设施设备缺乏,检测手段缺乏。调查10家乡镇自来水企业,仅有一家使用二氧化氯发生器和A、B剂进行消毒,其余全部采取过滤、沉淀、投放药品等简单方式进行水体消毒处理,且药品投放标准掌握的随意性较大。水质检测也仅仅依靠先机房与部门约每季度一次的简单抽样检查,检测内容远远低于规定的饮用水检测项目标准。
水是生命之源,加强乡镇饮用水的质量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须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设备。建议加大对乡镇自来水厂的资金投入,帮助其配备用与常规生产、检测的设备设施;对水质检测提供技术、资金帮助,财政部门应对乡镇自来水质检测予以费用补贴,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2.强化培训教育,加强源头治理。一要强化对乡镇水厂厂长、业务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水质处理技术、水厂卫生管理实务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二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公众饮用水安全知识及水资源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民众饮水安全意识,提高保护水源的自觉性。
3.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管理。一要加强常规监管,采取不定期巡查方式,对各水厂生产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要规范企业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各种经营手续和规章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坚决查处违章作业、违规收费、违规停水等行为。
4.整合有限资源,发展集中供水。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全局眼光建立乡镇自来水生产规划,突破行政区域限制,整合各供水企业和资源。以市水务集团为龙头,各县(市、区)自来水公司为主体,乡镇中心供水站为补充,构建全市性的供水体系,以整合生产资源,提高生产效率。
5.加强监督检测,确保饮水安全。一是启动全市乡镇自来水水质检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二是加强水源监测,环保部门要长期坚持加强对水源地环境质量的常规预警监测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三是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为全市自来水水质监测提供技术保障。可采取自来水生产经营企业定期送样检测和开通水质流动检测车等形式,为乡镇水厂提供水质监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