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政协民生提案受重视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免费救治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7月13日 文章点击数:1876
达县政协民生提案受重视
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免费救治
“你们真是我儿子的救命恩人、是我们一家人的救星啊! 7年来,我们已经丧失医治他的信心了,就准备这样将他锁到死结束了。没想到你们跋山涉水来我家,把他接到县城去免费治疗,真是太感谢政府了!”日前,达县青宁乡永丰村6组关锁长达7年之久的重度精神病人符美军的父母,看到达县残联副理事长段成带领两名医务人员将其儿子解锁后,用专车护送到达县和平医院免费治疗时,泪流满面、感激不已地说。这是该县持续落实政协委员提案,救助贫困精神病人的一缩影。
据悉,达县有各类精神病患者8448名,占总人口的6‰以上,其中有3000余名重症精神病人。这些重度精神病人发病期间因不能辩认自己的行为,经常打人、骂人、甚至杀人、放火,该县过去曾发生了多起精神病人杀人、放火的恶性事件。由于精神病病程长、治愈率低、复发率高,绝大多数患者需要靠终身服药控制病情,给家庭造成沉重精神和经济负担,因病致贫,因贫无法治病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有监护人的重度精神病人,因无钱治疗而被用铁链长期关锁在家中,一些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便流浪在社会上滋事。
为了加强对精神病人的救治,消除不稳定因素。达县政协委员赵一超深入调研后,于2009年1月提出了《加强贫困精神病人救治,构建和谐家园的提案》,该提案被达县政协列为重点提案,时任政协主席哈文华率领政协委员深入达县民康医院、和平医院等精神病防治机构调研后,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予以免费救治、建立康复中心、加大财政投入等一揽子建议。
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相关部门的采纳落实。时任分管副县长李育林及时组织残联、卫生、民政、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就全县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达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5月下发了《达县贫困精神病患者救治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无力承担住院治疗的贫(特)困精神病患者、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退伍军人和五保户精神病患者一律予以免费救治,对处于关锁状态的重症精神病人优先照顾。对一般型的贫困精神病人在限定费用内,提供一次性为期二个月的医疗救助。同时,县、乡(镇)分别建立了贫困精神病患者救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全县贫困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建档立卡管理。据了解,2009年以来,该县已投资1500余万元,为53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为1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住院治疗,为135名关锁精神病人予以解锁,对25名具有杀人、放火暴力倾向的重症精神病人进行长期住院托管治疗。2010年,该县租用房屋700余平方,吸收社会投资500万元,在县康复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达县和平医院,用于解决精神病人的就医场地问题。目前,该县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95%,显好率65%,社会参于率60%,肇事率在0.2%以下。(陈希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