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注重办理方式 提高办理质量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7月16日 文章点击数:11639
注重办理方式 提高办理质量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提交提案379件,市政协提案委立案336件,属于政府及职能部门办理的312件(重点提案6件),分别交由51个承办部门主办。目前(除6件重点提案和
一、及时交办抓提案办理工作
二、强化指导抓提案办理工作
三、明确要求抓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强化考核力度。今年,市委、市政府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绩效考核的分值由2011年的1分调增为2分,制发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达市府发〔2012〕4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办法》(达市府办〔2012〕8号)两个文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排名,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连续两年排名在倒数三位的还须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二是统一办理标准。要求各承办部门答复类别必须标注准确,办理结果符合A、B类的比例要达到年办理提案总量的80%以上,否则考核时扣减相应分值;对承办单位的A类回复件通过走访政协委员、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是标注不准确的,责成承办单位进行了重新答复,对故意弄虚作假的,考核时还要扣减2分;办理回复后,承办部门必须认真征求提案者意见,真正做到提案者满意、基本满意率达100%(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对办理后委员不满意的,承办单位需在一个月内重办,直至委员满意为止。
三是建立面商制度。市政府将承办部门是否与提案者面商沟通联系作为开展办理工作的前置条件,加强承办部门、交办单位和提案者三方的沟通联系,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满意率。
四、严肃认真抓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政府常务会研究办理工作。
二是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联系。市政府督查室收集整理了《市政协提案领衔情况统计表》,对承办部门办理提案是否与提案者见面会商、是否收到提案回复、是否收到反馈意见表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切实抓住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三个重要环节。对承办部门没有与提案者面商或者答复格式不符合要求的,都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的考核分值。
三是认真开展综合协调工作。对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提案和重点提案,市政府督查室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督促主办单位负好总责,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办单位在自身职责范围内按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办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跟踪督办抓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专项督办当年提案落实情况。对政协提案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制定督查工作预案,做到一督到底,务求达到落实得了、落实得好。如针对李荣聪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花草湾登山步道的建议》(第163号提案),根据提案内容因无法明确通川区政府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办,市政府督查室则采取现场督办的方式,将修建花草湾登山步道所需资金等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黄平林副市长高度重视,6月19日带领通川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办公,根据凤凰山公园及山前公路规划管理权限,最终确定由通川区政府负责牵头办理该件提案。
二是及时通报办理工作情况。今年的政协提案办理时限为6月底,目前市政府督查室正在对各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市政府将于7月上旬对没按时办结、没征求政协委员意见、没按格式要求进行回复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过达州晚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三是跟踪往年B类提案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各承办部门对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提案B类件的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答复146件,为226件的64.6%。
我们的办理工作虽然受到了委员们的肯定,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与委员的联系沟通还不够,办理落实上下的功夫还不够,部分问题落实后的实际成效不明显等等。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总结、改进和完善,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特别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工作中彰显执行力,努力把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