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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主动接受政协监督 切实履行检察职能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7月16日 文章点击数:11629

 

主动接受政协监督 切实履行检察职能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如何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作一交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建立专门机构,进一步畅通联络沟通渠道

为切实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市检察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的大力支持下,于2009年专门设立了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7个基层院人民监督工作设在办公室,专门负责委员联络工作。以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邵林为班长的新一届班子组建后,把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并20119将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从院办公室单列出来,成为市检察院独立的内设机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联系政协委员工作。全市人民监督工作构建起了以市院检察长负总责,市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院检察长分片定点联系政协委员的立体联络体系。

同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制定了《关于办理政协提案和交办事项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监督员工作联系主动争取监督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切实做到了办理政协提案和交办事项规范化、与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化。如通川区检察院制定的《检察机关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就对主动向政协汇报工作的时间、范围、内容,政协提案及交办事项的办理流程,听取政协意见的方式方法,接受政协委员视察的安排,政协委员来信来访接待流程、办结时限等内容均作了详细规定。

在加强同政协委员联络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协委员人身权利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益。全市两级检察院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保障政协委员人身特别保护权利的规定,对政协委员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前,向该委员所在的政协党组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或事后向该委员所在的政协党组及时通报情况,从而有效保障了政协委员的人身权利。
    二、健全两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监督措施

(一)不断健全委员联络制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实际,通过规范形式、拓宽渠道、完善机制等措施,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制度,把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在日常委员联络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及时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院出台的指导性文件、工作成果等资料送到政协委员手中,切实让委员知检知情,为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便利条件。二是沟通到位。通过主动汇报、邀请视察、召开座谈会、组织意见征询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为民主监督提供平台。三是反馈到位。建立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回复跟踪制度,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进行回复反馈,并将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评,切实将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二)不断健全特约检察员和政协民主监督员制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不断完善特约检察员和政协民主监督员联络制度,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知情渠道,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着力提升检察机关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督促检察人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健全检察情况通报制度每年7月初和12月底,分别向特约检察员和政协民主监督员书面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同时,结合检察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情况,适时邀请特约检察员和政协民主监督员听取有关案件的办理情况,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旁听在全市有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或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庭审理,参与检察院组织的相关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活动,参加检察工作座谈会、检察长工作会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确保特约检察员和政协民主监督员全面了解检察工作。二是邀请特约检察员和政协民主监督员参加专项检察活动。近年来我们先后邀请了特约检察员和政协民主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活动,依法对检察干警执法情况进行民主监督。今年,市检察院还将开展邀请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对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活动。

三、完善三大机制,进一步拓宽接受民主监督途径

在日常工作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完善工作通报、监督联络、工作反馈等三大机制,增强接受政协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拓宽接受民主监督途径。

(一)完善工作通报机制,增强接受政协监督的主动性。坚持重大检察工作向政协及政协委员报告制度,两级院每年至少两次向同级政协通报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向同级政协作专题工作报告,做好每年“两会”的报告工作。在每年政协全委会前,组织专人精心起草工作报告,坚持做到送阅“把关”,先将工作报告草案送政协社法群委征求意见,通过后再刊印上会。在政协全委会期间,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到各组“面对面”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回复整改情况。今年“两会”前,市检察院组织了7个委员联络小组,由院领导带队分赴七个县(市、区)征求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每到一地,各小组均邀请五至十名省、市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通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及全市检察机关重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并面对面地征求意见和建议。各基层院也组织了委员联络组,分赴部分乡镇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完善工作联络机制,切实增强接受政协监督实效。全市两级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切实加强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一是扩大“请进来”的范围。在邀请各级政协领导、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列席检察工作通报会和参与重大检察工作活动的同时,积极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出庭支持公诉、刑罚执行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反渎职侵权等专项工作,主动邀请同级政协对当地重特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抗诉案件进行监督。去年,大竹县院邀请政协委员参加“社区巡回检察室”、不起诉听证、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各类活动、座谈会7次, 同时,还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大竹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段某受贿案、大竹县电力公司收费员冷某挪用公款案的庭审观摩、案件评议等活动。今年224日,部分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了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丰富“走出去”的形式。在做好发函求询、登门拜访等传统征询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意见建议基础上,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门户网站,搭建了网络征询平台,主动公开检察工作,延伸征询工作触角,既丰富了形式,又消除了时空限制。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组织人员登门走访政协委员400余人次,面对面征求意见与建议150余条,向各级政协报告全面工作和专项工作18次。通过网络征询平台,收集到意见建议20余条。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每年都要筹措资金10万余元,为政协委员赠订《检察日报》、《方圆》报刊,每季度定期向政协委员寄送《检察工作要况》通报检察工作,让检察工作动态实时走入政协委员视野。从2011年开始,全市两级检察院还建起短信互动平台,不定期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机关重要活动和发送节日祝福等,到目前为止,全市两级检察院利用信息平台已向委员发送信息100余次,累计发送信息1万多条,密切了政协委员和检察机关的关系。

(三)完善工作反馈机制,增强接受政协监督的实效性。对政协作出的相关审议意见、交办的监督事项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期间,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由检察长牵头,抽调26名中层以上干部,到13个委员分组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将收集到的政协委员关于检察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65条意见建议,反馈到办公室和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针对检察报告所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对检察工作的建议进行梳理、汇报,以文件《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审议、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委员讨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达市检发办〔201207号)的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院,要求各基层院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按照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政协会议上委员讨论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和工作实际,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2010年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政协交办提案、和事项25件,已全部办结并及时作了回复,对政协委员提出的60余条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整改落实。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我们将以今天的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络沟通,配合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让政协委员在熟悉了解检察工作的基础上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我们也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司法公正,为“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达州”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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