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政协召开2012重点提案推进会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7月23日 文章点击数:1665
大竹县政协召开2012重点提案推进会
7月20日上午,2012年县政协10件重点提案推进会议在县政协二楼会议室召开。承办单位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县政协主席会成员、提案人、政协委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马国祥出席推进会。
会上,10个重点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委员们就提案办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年初,县政协从179件提案中遴选出涉及民生、经济发展、工业、农业和文化等10件提案作为重点提案,交由县政府办、教育局、文广局、水务局等单位办理。县政协与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提案督查督办的通知》,明确政府分管副县长和政协督办正副主席及联系人;会议之前,挂包提案的正副主席带领提案人、政协委员分成10个组先后深入到相关工程建设现场、部分乡镇和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听汇报、看现场、问情况、提建议,全面详细了解10件重点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委员情况熟悉,意见建议切中要害。
县政府副县长马国祥出席会议,他充分肯定了各承办单位重视提案办理,成效明显,建立了由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组成的“三级责任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提案登记、批阅、交办、督办、答复、归档等程序,不断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他要求在下步办理过程中: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承办单位要积极采取“办前有沟通、办中有协商、办后有回访”的“三见面”办理模式,认真落实“包案办理”的做法,定期开展现场办公,深入实际解决问题,确保办理效果。二要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政务督办工作考核办法》、《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关于提案办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制度运行顺畅,责任落到实处。三要强化督查督办。县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绩效办、效能办要会同政协提案委,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重点、难点提案和“承办大户”要采取现场视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对提案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办理责任落实不够,办理时效和质量不高,影响全县办理工作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提案办理工作。
县政协主席黄生国最后强调指出县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推进会,旨在对提案办理再加力度,再添措施,再明任务,抓好落实,真正把提案办得掷地有声,让群众的愿望通过政府的努力成为现实。他要求提案办理:一是要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真正把人民政协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二是认真学习。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201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省、市、县关于办理政协提案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意见通知落实到提案办理工作中,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现。三是加强协调。要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大联系沟通,做好“回头看”,让办理工作不断完善,真正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10件重点提案,有的牵涉到几个部门,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与委员沟通联系,了解委员提提案的初衷,认真办理。四是确保落实。对10件如何进一步办理提案委员们提了很好的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用于工作实际,坚持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保证每一件提案都得落实,以责任促落实,真正把委员意见建议转化为生产力。(张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