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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8月30日 文章点击数:12856

 

关于我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的

调 研 报 告

 

为促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深入开展,助推达州和谐社会建设,近日,市政协民宗外侨联谊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副主席黄建琴带领下赴达县、通川区、开江、大竹等地,对全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我市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五大宗教并存,在全省宗教工作中地位重要,其中通川区、达县、大竹县、渠县4县(区)为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截止20125月,全市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02处,登记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127人、信教群众35.12万余人,设有市级爱国宗教团体4个、县级爱国宗教团体23个。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宗教场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注重硬件软件齐抓,推进创建活动与发展旅游经济、提升队伍素质、增强管理能力、促进和谐社会相结合,创建活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市共有90处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验收达标,达县真佛山德化寺、通川区基督教堂等10处场所被评为“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40名宗教教职人员被评为全市创建活动先进个人。

(一)以创建促进旅游发展。宗教旅游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多渠道投入资金,切实加强宗教场所外围环境打造,帮助寺观教堂解决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问题,营造了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寺观教堂积极推进宗教文化传播,加强宗教文化内涵发掘,营造了神秘新奇、劝世醒人、引人入胜的宗教文化氛围,增强了宗教场所的吸引力,促进了旅游产业发展。

(二)以创建提升队伍素质。教职人员的素质提升是实现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基础。各地始终把教职人员的素质提升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务实推进。一是加强公民意识培训。各级民宗部门和宗教团体共邀请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宣传教育20余场次,举办以爱国爱教、持戒守法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班100余期。二是强化宗教学识培养。各寺观教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知识学习,提升宗教综合素养。市佛协网站设立创建活动专栏宣传佛教场所创建经验,市天主教爱国会举办讲经释道演讲比赛,通川区天主教堂、基督教堂自编自演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主题的文艺节目,有效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市民宗局网站设立“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专栏,定期推出先进典型;每年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定期组织宗教界人士外出考察学习,学习借鉴外地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三)以创建增强管理能力。宗教部门坚持把提升寺观教堂管理能力作为创建活动的立足点,力促寺观教堂管理水平提升。一是规范财务管理。推行财务公开、委托代理记账等制度,实施了财务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二是规范人员管理。推行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制度,完成了教职人员资料收集整理,完善了教职人员档案,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建立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任职备案制度,市民宗局对全市有影响的12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委会主任和重要教职人员的任职进行备案管理,避免了对场所负责人的无序更换。三是规范达标评审。建立了以“三级评审制”为核心的和谐寺观教堂评审制度,推进寺观教堂管理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四)以创建助推社会和谐。各县(市、区)把创建活动作为维护宗教领域稳定的重要载体,以宗教和顺推进社会和谐。市、县宗教部门制定出台了“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意见”,积极化解宗教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扎实推进重大宗教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宗教领域稳控工作,认真开展佛教“两乱”(乱建小庙、乱塑佛神像)和基督教“三乱(乱传教、乱设点、乱聚会)治理工作,制止了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维护了宗教的和谐;各宗教场所深入发掘宗教的积极因素,把宗教教义、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因素融入讲经说法之中。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弘扬宗教道德,回报回馈社会。近五年来,全市宗教场所各种慈善捐款总额达到1500余万元,参与志愿服务2000余人次,受到社会好评。

二、主要问题

(一)个别人员认识不够到位。有的从事宗教事务管理的干部对新时期宗教形势认识不清,对党的宗教政策把握不准,存在“不会管”现象;有的干部畏难情绪大,怕承担责任,怕“得罪”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存在“不敢管”思想;部分干部自身素质不高、管理能力不强,加上管理手段落后,执法力量不足,存在“不善管”问题。部分宗教教职人员对创建和谐宗教寺观教堂的重大意义认识不清,存在着“你要我创不是我要创”等思想。

(二)部分宗教场所条件较差。部分宗教场所基础设施较差,影响宗教活动开展,也影响创建活动水平。塔坨朝阳寺由于历史原因,寺内的房屋几经损毁,建筑混乱、安全隐患突出。通川区清真寺房屋建筑面积546平方米,场所狭窄,设施简陋,濒临州河,常受水患侵扰,且与汉族居民混住,周边环境与信教群众信仰存在一些矛盾等;火烽山三清宫是达州中心城区信奉道教群众的唯一活动场所,80年代批准开放后,建设进展缓慢。

(三)教职人员社保政策亟待完善。我市虽然出台了《关于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但由于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不到位、宗教教职人员参保补助政策不具体、宗教教职人员参保积极性低等原因,导致教职人员参加社保情况不容乐观。全市127名备案教职人员,45人尚未参加医保,占总人数的35.43%67人尚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占总人数的52.76%;参加低保的仅12人。

(四)教职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现有127名教职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 8.4 %,进过宗教院校培训的教职人员仅占总数的 30.6 %,大多数教职人员不具有进行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解经能力,更谈不上在宗教学识上有什么造诣,直接影响了信徒信仰素质的提高;部分宗教教职人员信仰不纯、戒律松弛、道(教)风不整、追名逐利,社会形象较差。

三、对策建议

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是依法加强宗教活动管理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宗教界自身建设、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重要举措,必须稳步开展、持续推进。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使广大领导干部特别是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全面把握党的宗教政策,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搞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界把坚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保持和促进宗教和谐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要求转化为自觉意识和行动实践,切实变“要我参加”为“我要参加”,增强参与创建和谐宗教场所活动的自觉性。

(二)提升管理水平。以《宗教事务条例》为总纲,健全宗教场所公示制度、教职人员备案制度和宗教场所内部财务制度、膳食制度、安全制度。逗硬抓好制度执行,逐步把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名录向社会公布并在宗教活动场所挂牌明示,民宗局和宗教管理团体每年要普遍检查一次活动场所的财务制度、膳食制度、安全制度的执行和完善情况,切实提高宗教场所管理水平

(三)解决实际问题。民宗、住建、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对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提供帮助,尽快启动朝阳寺的维护整治工程,力争年内审批朝阳寺的维护整治规划;积极推进通川区清真寺迁建到西外新区;建议将经开区三清宫的恢复重建规划纳入经开区的总体建设规划并由三清宫先行建设。民宗、民政、人社、卫生、财政等部门要制订备案教职人员(127人)参保的具体举措,出台教职人员参保的具体补助标准,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宗教教职人员参保予以补助,促进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保政策的落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规划,对不同教派的教职人员采取每年集中短期培训、部分送大学和宗教院校长训等办法,提高他们的文化和宗教素养,从现有信徒中选拔一批政治上靠得住的年轻人进行重点培养;强化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管理,完善宗教教职人员数据库,将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的情况向社会公布,以便公众甄别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不守戒规戒律的教职人员强化教育管理,对于利用宗教敛钱骗财等违法活动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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