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调研报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8月30日 文章点击数:15916
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调研报告
达州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期,建设用地需求与土地供应矛盾日趋突出。4-6月,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协的协同配合下,就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提高城镇产业集聚度,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始终坚持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土地开发利用逐步优化,节约集约利用程度逐步提高,农村土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初见成效。“十一五”末,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达
二、当前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供应日趋紧张。省政府下达我市2006年-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为
(二)土地闲置现象较突出。一是农村建设用地闲置。1农民住宅闲置情况严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出现了不少“空心村”、“留守村”,由于缺乏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农户不愿意将原来的宅基地交归集体,闲置现象日渐增多。据统计,全市有2处、3处住宅的农户分别约4.3万户、1100户,按人均195平米计算,约有
(三)土地利用较为低效。一是有些新农村建设中用地不够节约。少数基层干部理解片面,贪大求洋,占地面积较大,容积率低,一般聚居点的容积率都小于1,有的还不足0.8。二是部分工业用地较低效。前几年,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由于强调“营造政策洼地”,放宽了土地使用门槛,园区内企业基本都建一层厂房,且配套面积大,建筑容积率和投资强度普遍偏低。从投资强度和单位土地面积产出分析,全市8个工业园区,2011年综合投资强度2187.5万元/公顷,单位土地面积产值约1100万元/公顷,基本达到国家对各类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的要求,但土地利用仍显低效。如武汉市、天津市每公顷投资强度和产出已分别达到4000万和6000万以上,而上海早于2009年工业用地单位土地面积产值就达到 6000万/公顷。同时,个别企业还存在在可研阶段做大甚至夸大投资总额,千方百计压缩投资,建设投产规模与设计规模相去甚远,有圈地之嫌等现象。
(四)违法用地依然存在。一是个别地方以新农村建设、产业调整为名,擅自乱搭乱建和侵占耕地。二是个别项目依然存在准备不足,仓促上马,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形成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等问题。三是少数企业出于自身发展需求和囤积土地保值增值的目的,存在土地征而不用、批多用少等闲置现象。
(五)监管执法力度偏软。在供地环节上,虽对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都有一定要求,但企业取得土地后,达不到报批标准的,相关部门缺少有效制约措施,监管难以真正到位,存在查处难、执行难的问题。
三、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对策及建议
(一)切实摸清家底,盘活土地存量。一是建立存量土地利用数据库,对破产、停产企业的土地资源情况和批而未用、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进行调查评估,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为盘活和处置闲置土地提供依据。二是依法处理闲置土地。采取协议收购、政府托管调剂、以地入股、无偿回收等多种措施,盘活企业闲置土地。同时,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兼并、收购、转让和租赁等方式对闲置土地予以盘活,促进高效集约开发利用。三是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土地抵押换贷款”的做法,已经抵押在银行的土地也应及早采取措施逐步“解套”。
(二)推进土地整治,大力拓展土地增量。一是实施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充分利用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农民新村建设和灾后重建等时机,申报实施挂钩项目;建立完善村、社及农户三方受益的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加大旧宅基地退出复垦力度;尽量利用废弃的村级学校等闲置建设用地布局新村聚居点。二是严格建设规划控制和审批,严控用地规模和人均占地面积,充分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防止片面强调视觉效果和贪大求洋而造成新一轮土地资源浪费。三是找准资金筹措、利益分配、权属调整、统筹协调的突破口,逐步探索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挂钩周转指标异地交易有偿使用制度,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上做好、做足文章。
(三)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效率。一是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城市规划和产业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不符合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二是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科学确立城镇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严禁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三是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切实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工业用地管理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发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强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联动,严把准入审批,实施定点招商、定项(目)招商和选商引资,建立土地市场化运作机制,对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要求充分消化现有闲置土地。四是产业园区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其一,向空间要土地。产业园区要采取多元投资方式修建多层标准厂房或卖场,通过减租等方式招租、出售或鼓励企业自建,企业的生产车间(卖场)和库房等都应向地上拓展、地下延伸,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楼宇经济。其二,向管理要土地。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流程,以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其三,向企业、科技要土地。鼓励和督促企业采取增资扩股、科技创新、“腾笼换鸟”等形式,做到增资不增地、增产不增地,以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强化用地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产业园区用地管理,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管理,避免多头管地。二是积极开展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建立以科技含量、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生态环境等为主要指标的筛选评审机制。对相关指标达不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实行分期供地、梯级地价和取消相关优惠政策,直至退出园区。三是加强对产业园区项目用地的动态监管,对没有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投产的项目要加强监督;对闲置浪费土地要及时收回;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性质的要坚决查处。四是严格实施园区产业规划,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按照“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要求,完善招商引资异地落户利税分配机制,从土地供给上促进和引导产业聚类发展,延长产业链,发挥产业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五是加强土地违法动态巡查力度,全面推进土地巡查预防体系和执法体系建设,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增大土地违法成本,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用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