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难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9月25日 文章点击数:2183
破解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难的建议
大竹县政协反映: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农民自办、能人领办、技术人员创办、村级组织领办,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组织发展规模上、运行机制上都有了较大突破,在带动农民增收上也取得了良好的带头作用。但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创办的形式较多,经营理念的不同,管理模式的松散,导致专业合作组织化程度不高、创社宗旨和目的有所偏离;运行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不规范;筹措资金难、自我发展动力不足;组织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影响力较差。为此建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和培训,努力培养一支既懂合作组织知识,又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队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重点完善对农村人才发展规划,大力培养发展农村经纪人,确保创社宗旨和目的不偏离。
2.政府要继续加大鼓励、引导、监督力度。认真做好“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的文章,由“重发展、轻管理”变为“重发展、重管理”的模式。
3.从注重数量向注重提高整体素质上转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应因地制宜地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对已存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结构性调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进行有效的调控,实行分类指导,避免单纯数量扩张而带动作用不明显的盲目发展。
4.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拓宽合作社资金来源渠道。一是财政部门应该设立专项资金,以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为合作社获得资金提供方便;二是尽快制定对合作社税收优惠的政策、法规,减轻合作社的税收负担;三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缓解合作社及成员贷款难的矛盾。四是鼓励民营企业入股合作社经营或者向合作社提供贷款帮助。
5.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需要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各涉农部门的优势,统筹安排,制定相关政策,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必要的职能手段,同时保证在技术资金方面给予有效的支持。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做到“沟通、协调、服务”三到位,使合作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