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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几点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10月30日 文章点击数:2301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反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为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达521.1余万人,参合率占99.49%,农民人均筹资水平每人每年达到290元(农民自交50元,财政补助240元),最高支付现额达到12万元,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但由于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服务管理水平不高、住院“门槛费”过高、特殊检查过剩、自费药品费用比例过高等,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为切实解决新农合工作存在的问题,使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农民群众的宣传工作,使农民群众对新型合作医疗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提高农民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2.加强信息网络化建设。对参合人员信息、业务数据严格管理,《合作医疗证》应贴上本人相片,杜绝一人参合多人享用的现象,确保真实、准确。

3.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准入退出制度,严格规定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努力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防止乱收费、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等一些不正当医疗行为。    

4.应做到信息公开化,确保农民知情权。让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各定点医疗机构对业务统计数据进行公开公示,促进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良性竞争,从而使农民能够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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