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政协委员视察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11月13日 文章点击数:1809
万源市政协委员视察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1月7日上午,万源市政协副主席赵以昭率领财税小组政协委员深入到万源市石塘、铁矿乡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
视察组一行实地视察了石塘、铁矿乡场镇“五乱”治理情况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对乡村垃圾处理点、污水处理站、场镇排水、排污设施建设以及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随后,委员们认真听取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石塘、铁矿乡负责人关于《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贯彻执行及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至2011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后,万源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抓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各级专门机构、机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二是抓《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传有力,全市齐抓共管环境治理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三是抓“五乱”治理,城乡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容市貌,场容场貌有较大改善;四是抓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品味和场镇、村庄风貌塑造有了效大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较大提高。
针对目前我市城乡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一些差距,委员们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意见:一是强化宣传,形成合力。要持续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完善机制,科学治理。坚持城乡综合治理常态化,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统一、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管理措施,以标准促长效,切实解决治理中容易反弹的问题。强化对城乡容貌和环境秩序全时段、全方位、精细化管理,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三是深化治理,巩固成果。要继续深入抓好“五乱”治理,推动治理工作向基层、村庄和盲点死角延伸。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薄弱环节的治理工作,促进治理工作平衡发展。四是壮大队伍,强化保障。要尽快完善充实乡镇治理机构专业人员配置,落实相关待遇,加强一线环境治理监管力量,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