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政协助力灾后重建新村建设获重视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11月14日 文章点击数:1873
渠县政协助力灾后重建新村建设获重视
“在农房建设上要强化建设用地监管;在产业发展和涉及到民政方面的问题上,要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要依法规范流转土地。在农房价格问题上,要按照“一点、一册、一表、一请示、一批复、一公示”的“六个一”制度,以新村点为单位提出农房重建综合价格报审;严肃查处利用灾后新村建设用地搞小产权房或变相开发,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在基础设施和公建中心建设问题上,要解决好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2012年10月12日在渠县灾后重建和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会上,县长苟小莉表情严肃地再次重申灾后重建要求。
这一切,源于渠县政协在8月份向渠县县委提交的《 重建新村点 补偿标准 重建新村点 补偿标准 报恩乡清河村 400×15年 中滩乡丁家坝 32600 文崇镇谭坝村 400×15年 东安乡石板村 34000 青神乡黄石村 15000 天星镇新园社区 42000 鲜渡镇大丘村 20000 土溪镇天堂村 45000 琅琊镇琅琊村 24000 静边镇官渡村 31600-51600
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渠县灾后重建新村建设声势浩大,整体推进,是惠及民生的大事好事,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幸福渠县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由于涉及范围广、任务重,一些制约灾后重建新村建设整体推进和重建效果的因素逐渐显现。
据此,县政协就重建建设过程中从用地、质量、投入、价格等方面提出中肯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渠县县委书记王善平作出“措施具体可行,请政府督促落实”的批示,并多次在全县大会上予以肯定。县政府连续多次召开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苟小莉主持的灾后重建工作会,督促相关问题落实。渠县创建办于9月29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灾后形成聚居点农房重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的要求,通过‘一点、一册、一表、一请示、一批复、一公示”的‘六个一’制度确保受灾户利益;通过“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由县创建办牵头,联合县财政、住建、国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重建质量等进行验收”的要求。
目前,渠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等部门正分步落实。 (李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