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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物业服务创新社会管理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11月22日 文章点击数:2205

 

规范物业服务创新社会管理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反映:

物业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物业管理区域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物业管理,是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民心工程”,对于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融洽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幸福达州,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市已取得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130余家(通川区辖区60余家),物业服务行业规模逐步扩大,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物业服务行业“乱象”突出:如建管不分或建管一体,物业服务公司未严格执行入驻程序;未按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角色错位,重收费轻服务;缺乏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物业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物业公司服务模式单一,缺乏经费来源;业主与物业公司关系不融洽,矛盾突出(如柴市花园、棕榈岛等楼盘)。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已在今年71日生效。要以贯彻落实该《条例》为契机,切实提高物业行业管理水平。 

1.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及运行的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运行、换届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推动实现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2.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严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入口关;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物业服务公司;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做好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工作;制定等级收费标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开展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3.实行物业服务行业的优惠扶持政策。物业服务行业作为一个新兴服务行业,长期以来担负了许多社会职能,在目前市场机制尚不成熟、企业效益低下、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发改、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物业企业政策扶持,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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