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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政协首次向委员寄发《不予立案告知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4月02日 文章点击数:1785

 

达县政协首次向委员寄发《不予立案告知书》

 

“您在政协达县第十四届委员会二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增加19路和22路公交车的提案》收悉,达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政协达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做了认真审查,根据不予立案的十四种情形,符合第十一类‘超过本县职权范围的’,决定不予立案。我们将把您的意见以《社情民意信息》的形式向上级政协反映,感谢您对提案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撰写更高质量的建议。”日前,一位政协委员收到了达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送达的《不予立案告知书》。

今年以来,达县政协严把提案审查关、立案关,县政协创新提案工作方式,规范立案工作程序,对在达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收到的提案采用“三审程序”严格审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10件提案未予立案。同时,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双向沟通,及时向委员送达《不予立案告知书》,告知书中详细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并告知其所反映的问题应通过何种途径反映或解决。此举,改变了以往政协提案委与提案者沟通不畅,提案者不清楚自己撰写的提案是否立案,长时间等待提案回复的局面,有效提高了委员提案撰写水平,增强了委员建言献策能力,消除了委员怨气,避免了委员提案撰写热情受挫伤的情况发生。

(潘传柏、邓远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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