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公交发展 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4月12日 文章点击数:5140
加快农村公交发展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
市政协委员 马 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极大地改变了农村“行路难、乘车难、运输难”的困难局面。但是,农村道路、交通建设和发展,与农村的现实需求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发展不平衡。一方面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以万源为例,农村万人拥有车台数为5.68台(68座),每平方公里拥有车辆0.076辆,而城区万人拥有车台数为3.18台(117座),每平方公里拥有车辆6.55台。另一方面是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就万源市与达县对比,达县公路总里程5430公里、水上通航里程319公里;乡道940公里、村道4200公里;客运车辆和客运船只859台(艘),万源市公路总里程3094.7公里,乡道533.4公里、村道1801公里,客运车辆419台,且仍有10个乡镇未开行班线客车。无论从乡道、村道里程,还是万人拥有车台数上,万源市较之达县都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是政策不对等。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靠财政投入,规划布局相对合理,发展迅速,基本建成了畅达、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网络。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靠“村民自治、自建自养”,加之近年来国家的投资补贴政策中并未按地区、类别加以分类,造成城乡差别进一步加剧,影响和制约着城乡交通发展。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发展,进一步向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倾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民群众共享交通改革发展成果,实现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92%的建制村通客车,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支持力度,完善农村客运线网布局。逐步提高农村客运班线车通达率,基本实现村村通,建制村班车通达率中西部地区达到90%以上。很显然,《规划》在落实上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目前,我市建制村班车通达率仅为79%。
三是体制不健全。目前,我市在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的管理体制、投资体制以及交流、沟通、协调、监督、评估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乡村道路的运输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存在许多盲区,特别是道路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乡村道路非法营运、人货混装、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大量存在,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四是管养不到位。农村公路普遍存在乱堆乱放、排水不畅、路面污损现象,部分超载超限车辆绕行农村公路,给公路造成严重破坏。在资金投入上,除每公里500元/年的养护费外,余下部分全靠农民自己支付,且缺乏长效管养机制,造成农村道路建设难,养护管理更难。有的乡镇公路管理养护基本上处于无资金、无设备、无技术的“三无”状态。
为加快农村公交发展,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科学规划城乡公交网络。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三位一体”公交网络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汽车站点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城乡综合交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确保公交场站基础设施规划落实到位。
二是要理顺交通管理体制。立足大交通发展,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以“运”为目的,建立“建、管、养、运、安”有机结合的管理机构和体系,实现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针对农村交通人货混装等实际情况,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在保障安全的条件下实现最大运力的发挥,切实满足农民群众的需要。
三是要建立多元化融资体制。乡村公路建设在村民“一事一议、村民自治、自建自养、国家补贴”的原则上,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上,根据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制订不同的投资(补贴)标准,切实解决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问题。
四是要建立健全财政补贴(补偿)机制。城市、农村的运输均属于公共交通,在经营管理模式、运输方式、运输费用上要大胆探索,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健全财政补贴(补偿)机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现国家对城市公交、城乡公共交通车辆给予同等补贴,以解决农村公共运输亏损严重、经营困难等问题。
五是要建立城乡交通发展考评体系。建立线路、站场、车辆、营运、养护、救援、执法等方面的考核标准、评价指标和综合评判考评体系,将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从而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健康发展。
六是要建立完善城乡交通发展政策保障体系。为保障城乡交通一体化全面推进,建议从我市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明确政府、部门和公交企业的责任、权利、义务,规范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运输安全,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政策保障,依法促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