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民间资本投资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4月12日 文章点击数:5939
激励民间资本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市政协常委 廖清江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整体实力虽不断增强,但其发展仍然处于较为落后的阶段,特别是“两多两难”(民间资金多而投资难、小微企业多而融资难)问题严重阻碍着民营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我市民间资金积累甚丰,2012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1300亿元,贷款余额530亿元,有近800亿元的资金沉淀在金融机构中。为更好地激发民间资本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开拓创新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的热潮,以思想大解放促进事业大发展,以观念大更新推动经济大跨越。彻底冲破“凡民资即非法、谈民资即色变”的陈旧观念束缚,通过吸取温州民间金融风波的教训,学习温州金改的经验,树立敢为人先的胆略、开拓创新的意识和奋发进取的精神,实现观念、体制、机制的重大转变。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一是研究出台《关于激活、引导、促进民间投资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指导意见》,激发创业热情,开放投资领域,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资方式、体现公平税赋、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制定激活民间投资的鼓励政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适当调整民间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降低投资门槛。进一步扩大和明确民间投资的准入范围,加快民间投资载体民营企业的发展。三是着力消除民间投资在进入市场时存在的部门、行业垄断和歧视等各种隐性壁垒,尽快清理、修订和完善各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着力构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四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保护各类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投资者享受完全的国民待遇,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五是划拨一定数额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专项资金,设立信用贷款、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政府试点或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补贴。
三、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法人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设立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农贷或微贷中心等。引进、支持更多的证券、基金、期货、财务、信托、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达州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根据有关规定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依法合规引进、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大力培育专业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机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集约化、专业化管理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通过股权、债权等投资方式有序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实体经济领域。支持“达州市民间资本投融资服务中心”试点,搭建集聚银行、担保、会计、法律、评估、咨询、公证、协会等机构的“金融超市”平台。引进一批中介机构入驻,提供信用调查、法律咨询、民间借贷登记、合约公证、资产评估、登记等服务,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合理化、规范化。
四、创新发展金融产品与服务。发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科技贷款、小额担保、经营权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林权抵押贷款等支农支小信贷业务。积极发展各种类型和各种信用等级的债券产品,以“区域集优”等方式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以地方政府债务率作为控制指标,探索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私募债券;以自身收益覆盖本息一定倍数为条件,鼓励经营新项目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或直接发行债券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银行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合作,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培育保险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发起设立区域性、专业性保险公司或参股保险机构,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新路径,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参与产业投资基金、保障性住房、养老产业、医疗产业等重要领域。支持银行与保险机构加强合作,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探索建立商业保险参与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机制。
五、强化地方金融管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监管和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监管合力。加强对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明晰管理边界,明确管理责任。制订出台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调剂行、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投资类机构以及网络贷款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管理。建立健全金融业综合统计和分析制度,加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上述市场主体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提示风险。制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金融、行政、社会、市场、会计等领域信用数据的征集、交换和应用。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六、增强民营企业实力,打造吸引民间投资的载体。一是要继续加强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和帮助,做大做强民营骨干企业。选择一批有规模,具备发展潜力,对产业布局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和项目,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政策上给予优惠扶持,帮助增强自我发展和自我积累的能力。二是提高民营企业整体素质。要推进民营企业改制,打破家族式经营管理的束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守法经营意识,建立信用自律机制;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采取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市场竞争力;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引进和使用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加大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力度,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七、建立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处置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犯罪侦查工作,建立民间金融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加强民间借贷风险提示,严厉打击金融传销、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防止民间借贷转变为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