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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4月12日 文章点击数:6083

 

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  褚小玲

 

加强校企合作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职教园区做大做强,有利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更加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校企合作的现状及问题

全市有职业学校42所(高职1所),在校学生11.6万人。近年来,在各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下,职业学校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需求出发,积极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为企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与我市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中,沿海发达地区占80%以上,内地近20%,本市企业几乎为零。合作方式仍处于自发、低水平的状态。究其原因:一是政府对校企合作主导不够。没有推进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措施与合作机制,合作缺乏刚性的规范要求和动力。二是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主动性不够。企业虽希望获得大量的熟练技术工人,但不愿意在员工培养上多投入,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导致校企合作大多缺乏实质性进展。三是校企合作还未深入到教学和科研领域。校企合作中,学校一头热且处于弱势地位,不得不闭门教学,专业设置不能很好地与市场对接,课程难以与职业标准对接。学校单方面无法开展与地方传统产业相关的科研、专业人才培训,致使人才青黄不接。

二、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1. 建立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机制。将校企合作纳入政府统筹的重要内容,出台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工作意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合作制度化。成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教育、人社、税务等部门组成,邀请行业或企业参与,明确各部门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动、行业中介、企业参与的“四位一体”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能力。

2. 制订推进校企合作的具体措施。一是设立校企合作专项经费。各级财政每年从预算安排的职业教育资金中,确定一定比例的校企合作专项经费,以奖代补,用于校企合作运行。二是建立用工准入制度。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职业学校应取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资格。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行业,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加大对就业准入情况的监察执法力度。三是建立激励机制。设立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突出贡献奖,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法人和互派的业务骨干给予奖励,命名所在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对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成效显著的学校负责人予以表彰,对学校重大项目建设给予支持。

3. 落实和制定校企合作优惠政策。一是要大力宣传和切实执行国家关于校企合作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八个有关校企合作税费减免和资金扶持的文件规定,降低企业参与合作的成本,并得到人才、技术、资金三方面的支持,以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二是制定地方校企合作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以人力、技术、设备和经费等多种方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三是对新引进的校企合作企业,按规定享受市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

4. 积极搭建校企合作的信息平台。一是职教园区要吸纳行业、企业参与,建立经常性的职业教育与产业的对话协商机制,密切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二是招商引资单位要成为学校和引进企业间的人才需求信息桥梁,使学校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先期作好人才培训和储备,充分保障企业用工,减轻企业负担,解决学生就业。三是政府要构建校企合作公共网络信息平台,促进校企双方信息资源共享,为职业院校与广大企业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促进校企双方在合作中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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