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群众利益的坚定代言人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11月17日 文章点击数:8177
做群众利益的坚定代言人
——达州市政协2008年度社情民意工作纪实
疾驰的车辆无所顾忌、一马平川,过路的学生胆颤心惊、小心翼翼……这是几个月前的达一中新校区门口的景象。
而今,这一切都变了:红绿灯依次亮起,东行西去的车辆停驶有序,南来北往的学生来去不惊……一切都井然有序。
促成这一改变的是市政协的一份《社情民意》。
今年5月,政协委员胡治中向市政协提交了一份《达一中校区门口交通秩序混乱,危及12000多名师生安全》的社情民意。
群众关心的,就是人民政协关注的。市政协迅速编发了《社情民意》,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反映。市委、政府领导批示后,政协又派出专人督促落实,促成了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一路段安装了红绿灯,划留了斑马线。
代言民生,反映民意,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协组织的优势所在。今年以来,市政协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接触社会直接、了解情况真实,信息出自基层、来源广泛可信,上下渠道畅通、党委政府重视”的优势,实行“新”办法,采取“硬”措施,强力推进社情民意工作:
深入开展 “五个一”活动。要求广大委员深入基层,接触群众,注重收集,善于提炼,切实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心声,反映群众的心愿,为群众代言,每年至少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并纳入了对政协委员年度履职考核;
出台《关于对理论调研文章、宣传稿件、社情民意进行奖励的试行意见》,坚持每年评选一批优秀的社情民意,评选一批优秀的反映社情民意的委员,给予奖励;
建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从各界别、各领域、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别遴选了一批政治素质好、关注民生、具有较好文字功底的政协委员,组建成了市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
健全督查督办反馈机制。对报送的社情民意,落实专人跟踪领导批示情况,跟踪部门办理情况,办结后及时向反映人反馈。
“新”办法带来“新”成果,“硬”措施赢得“好”形象。截止到10月底,市政协共编辑《社情民意》41期,被省政协采用12期,市委政府领导批示、有关部门落实10期。《让低收入家庭居有其屋》、《幼儿教育高收费问题应值得重视》等一批事关民生、群众关注的问题通过《社情民意》途径得到了解决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