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建立渠江流域防洪联合调度机制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4月24日 文章点击数:1878
应尽快建立渠江流域防洪联合调度机制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反映:
近年来,渠江流域暴雨洪灾频发,仅2004年到2011年8年间,接连遭受了6次大的洪涝灾害,途经县城、乡镇损失惨重。特别是2011年“9.18”特大暴雨,巴中、达州、广安3市15个(县、市、区)共350个乡镇,577.5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受淹城(场)镇达103个,其中县级以上城市7个,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5.52亿元。通过组织省、市政协委员对渠江流域综合治理视察发现,渠江流域在防洪调度中还存在“三难”:一是防洪协调难。由于流域面积大,地跨我省达州、巴中、广安、南充以及重庆市和陕西汉中等地,防洪调度工作难统一;二是信息共享难。受地域管辖权限限制,气象、水文等预警预报信息不畅,防洪仅靠境内各部门自行沟通协调,资源不能完全共享,不利于党政科学决策,导致各地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三是泻洪执行难。在渠江流域上已建成的梯级水利、水电工程,由于受到利益驱使,难以达到统一调度,有效防御洪水灾害的目的。
为推进渠江流域综合治理,减轻洪灾给老百姓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法有关规定,特建议:
1.成立渠江流域防洪调度指挥中心。建议由省政府领导任总指挥长,按照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的职能职责要求,对渠江流域汛期防洪特别是暴雨来临前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目前,汛期即将来临,建议省政府及时召开渠江流域防洪协商会议,作出安排部署,避免各自为阵,孤军作战,减少灾害损失。
2.科学制定渠江流域联合防洪调度预案。按照跨区域洪水调度要求和职能职责,推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负责制、部门联动负责制、防控岗位负责制等要求,从机制建立、汛情预报、调度规程、职能职责、工作保障等方面建立操作性强的调度预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建立流域防洪信息共享机制。气象、水文、水库和梯级电站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天气、水文、雨情、水情等监测预报工作,建立渠江流域洪灾信息共享平台,将各地暴雨洪灾相关各类信息通过平台手段,实现信息数据的传输、交换、汇总、查询和计算。建立洪灾信息机制,为决策和指挥提供信息支撑。
4.建立渠江流域防洪补偿机制。为理顺渠江流域内防洪联合调度的管理、协调和指挥关系,达到流域内水利、水电工程可蓄可排,建议在遭遇特大洪水时,对流域内水库、电站滞洪度汛服从政府统一指挥,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补偿,科学调控泄洪量,以增强重点区域防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