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应在困难中寻求突破发展——达县政协委员建言民办教育发展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6月03日 文章点击数:1643
民办教育应在困难中寻求突破发展
——达县政协委员建言民办教育发展
作为教育界的政协委员,达县教育局副局长何发一直关注着达县民办教育的发展。自《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10年来,全县民办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县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局依法审批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296个,民办学校共有教职工2100人,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共40300人。其中有8所民办学校学生规模超过1000人,达州耀华育才学校在校生人数达到了3900人。但由于民办教育发展起步晚、基础薄弱、机构分布广泛、老百姓期望值高,目前还存在许多困难。
县政协委员何发认为,民办教育发展最大的困难是师资问题。达县民办学校的教师主要来源于过去毕业的高中生、中专生、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及退休教师,师资队伍不稳定和素质不高,严重影响民办教育质量。为此,他建议:首先是要稳定教师队伍。凡是在我县民办学校任教合同期内的教师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教育系统公招考试,若被录取,人社部门认可其公招通过,并让其在该民办学校工作到合同期满(不超过两年)后再到受聘公立学校任教。已在县域内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公办学校保留其供给关系。其次,加大支教力度。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的规定,教育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优秀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对口支教,其供给关系、工资标准不变,民办学校可适当给予绩效补贴。充分发挥骨干、引领、传帮带作用,提高民办学校管理和教学水平。最后,要强化师培师训。民办学校师资培训工作由教育部门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切实提高民办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改善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是关键之举。何发呼吁:对民办教育机构法人而言,要加大资金投入,增添设施设备,提高办学品位。对政府而言,要在土地使用和采购实验器材、远程教育装备等项目规划实施中,将民办学校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并向民办教育倾斜,确保公民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教育部门而言,要整合公民办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教学器材及图书资料,公办学校富余的设施设备和更新后可用的旧器材,民办学校可以采用租借和赠予的方式弥补资源的不足。要加大民办教育机构财务监管力度,确保办学条件改善资金到位。
同时,建议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金投入教育,在城镇规划、土地使用、拆迁安置、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充分激发民间资金兴办学校的积极性,缓解政府投资压力,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问题,努力打造出一批独具特色的品牌民办学校。(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