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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河污染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8月09日 文章点击数:13749

 

关于州河污染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州河污染整治情况,今年4月,市政协人资环委组成调研组,对宣汉县、通川区、达县境内州河污染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成效

20106月州河污染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市政府和通川区、达县、宣汉县政府严格按照《州河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工业治污目标基本完成依法关闭污染企业18家(自然停产3家)、限期治理9家、搬迁3家,对59家重点企业污染源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在线监控。

(二)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划定了罗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并按照一级保护区标准实行了封闭管理,设置了保护区标志标牌,建成了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立了保护区水面漂浮物定期清理打捞机制。

(三)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宣汉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并投入运行,中心城区建成一级截污干管17.2KM、二级和三级截污干管100.6KM

(四)配套整治措施逐步落实。取缔了整治区域内的网箱养鱼和无证采沙(石)船只,整治区内7只大型经营性游乐船安装了生化厕所;坚持每天打捞城区段水面垃圾;科学调度州河下泄流量,提高州河自净能力。

二、主要问题

(一)中心城区截污管网规划建设滞后。州河污染治理经费投入不足,治污设施建设规划不配套、不系统;主城区污水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率较低,雨污分流不彻底,塔坨广场、地质桥排污口未接入一级管网,老城区、西外片区雨污分流二、三级管网建设进展缓慢,三里坪、仙鹤路、南坝社区和石岭桥、文家梁等地因标高不统一导致截流井污水经常溢流;主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处理工艺落后。目前达州主城区日产污水上10万吨,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要求需日处理污水8.5万吨,缺口0.5万吨。且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壮大、污水产量不断增加,污水处理缺口将进一步拉大。

(二)沿河乡镇污水设施建设管理不力。治污设施建设不力。君塘镇、魏兴镇、复兴镇、麻柳镇、大风乡等乡镇按州河整治方案,应在2012年底前建成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管网,并实现达标排放。目前除君塘镇外,其余乡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尚未动工,生活污水只经简单处理后直排。建成设施运行不畅。君塘镇、杨家河片区、洋烈新村污水处理站虽已建成,但因设施简陋、经费紧缺、无专业人才管理等原因,至今未正常运行。尤其是罗江镇污水处理站已于20127月建成,因截污干管不配套,无法进行污水处理。污染整治规划不全。宣汉东林乡地处罗江水源保护区内,但未纳入治理规划。

(三)饮用水源保护措施亟待落实。前河流域的南坝、东乡石岭小区等场镇污水排放量大,没有得到应有处理;后河流域的普光镇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处理能力较低,没有实现达标排放;紧邻罗江水源保护区的杨家河度假村仍在营业,保护区内的10多户居民和绿洲山庄因为土地、居民安置补偿等原因未搬迁,严重影响水源地水质。

(四)明月江等支流水质不容乐观。州河上游的前河、中河、后河、洞耳河、明月江、双龙河等支流沿岸因气田开发、畜禽养殖、工业小作坊及农村面源污染等原因导致污染加重、水质恶化加剧,加大了州河污染整治难度。明月江盘石段小型塑料加工厂较多,且大多生产工艺落后、治污设施简陋、紧靠明月江边,产生的废水经简易处理就直排下河;盘石、麻柳、亭子、江阳沿河乡镇生活污水直排;铜钵河、明月江上游跨境污染较重。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城市截污管网规划建设。加快规划编制,尽快编制出台《达州市排水与暴雨内涝防范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达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完善管网设施,加快建设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尽快启动塔沱广场、地质桥及张家坝片区生活污水截污工程,加大老城区、西外、三里坪片区雨污管网分流工程的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州河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加快城市雨污分流工程二、三级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从根本上解决州河中心城区段污染问题;抓好管网的坐标定位工作,以便对破损、堵塞管网及时进行修复、清淘,保证管网完好通畅;强化设施运行,加强对建成治污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管,坚持污水处理厂每月向市民公布出水水质状况,确保建成治污设施正常运营。

(二)全面落实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宣汉县、通川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要按照《四川省饮用水资源管理条例》,对杨家河度假村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10家农户实施搬迁,根除保护区污染源;市政府和宣汉县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君塘镇、杨家河片区、洋烈新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的升级改造,市污水处理厂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污水处理按一级A标排放;强化水源保护区内日常清污保洁工作,依法取缔沿河捕鱼等违规行为,严格控制、科学规划保护区外围及上游地带的建设行为,杜绝新增污染源。

(三)大力推进乡镇环保设施建设管理。督促州河上游罗江、魏家,前河流域的三河、下八,中河流域的黄金、厂溪,后河的清溪、普光等纳入规划的场镇加快污水处理站及管网的建设,限时完成治理任务;将未纳入规划但又符合环保部3000人以上场镇要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条件的宣汉东林乡纳入州河污染整治规划,督促建设相关治污水设施,确保整治到位。

(四)强力推进小河流域综合整治。扩大污染整治范围,将州河流域的前河、中河、后河、洞耳河、双龙河、明月江、铜钵河等小河流域纳入整治范畴,集中开展小河流域沿岸小畜禽养殖场、小造纸、小塑料加工、小洗选厂、矿石厂、石料厂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治污设施滞后的企业予以关闭。督促中石油、中石化在勘探开发天然气时,切实按照标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避免对土壤、地下水质、大气的污染,对其造成的污染要给予补偿。

(五)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健全环保工作运行体系,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和执法设施建设,培训执法人员,完善监测装备,提高环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在线监控,严查重处偷排漏排行为;建立重点对象巡查体系,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率,强化日常监测;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完善电话举报、网上举报等举报方式,实施有奖举报,构建全天候的污染排放监管体系。

(六)构建污水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原则,研究制定我市生态破坏惩处办法和治理补偿政策,调动地方和单位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向上争取,特别是要以渠江流域综合治理为契机争取州河污染治理项目和资金;强化财政投入,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和污水处理补偿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确保设施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强化市场投入,在科学测算基础上,按照保本运行的原则,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州河综合整治情况纳入对相关县(市、区)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各县(市、区)将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定期通报、年度问责制度,对任务完成好的实行单项奖励。建立联合治理机制。建立州河流域市、县(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统一进度、促进工作。争取四川省政府加强与重庆方面的协调,建立跨地域治理联合机制,共同治理明月江、铜钵河流域跨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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