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办园”模式值得推广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8月15日 文章点击数:1793
“小区办园”模式值得推广
通川区政协建议:
近年来,在市、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学前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一是管理不规范。民办园及无证办园情况普遍,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乱象丛生,导致入园难、入园不便,甚至造成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二是政府投入少。政府对优质教育资源、资金投入不足及相关体机制不够完善,缺乏对小区办园的扶持。三是发展不协调。现达城主城区有各级各类幼儿园74所,公办幼儿园仅1所,占总数的0.013%,城市人口增长与幼儿园的发展不协调。四是小区未配套。多数小区未配套建设幼儿园,有的有规划却未建,有的建了但被挪作他用。五是机制不健全。未明确公办幼师的编制,且缺乏幼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机制,师资力量不足。六是入园成本高。达城主城区公办园仅1所,私人办园成本太高,幼儿园学费高过大学学费,不利于学前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老百姓感觉“入园难”、“入园贵”愈来愈普遍。为此建议:
1.科学规划建园。将“小区建园”纳入地方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财政、住建、国土等部门研究制定加快“小区建园”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
2.强化功能管理。将“小区建园”作为小区配套功能审批时的必要条件。对已建成但未配套幼儿园的小区,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3.加大政府投入。设立小区幼儿园专项发展经费,建立健全长效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创新补助方式,如以奖励代替投资,加大对小区幼儿园的财政补助。
4.给予政策优惠。小区办园规模要求不大,可适当降低对小区办园面积和规模等硬性条件的要求。同时,对民办园等主动进入小区的,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5.整合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办园,让社会资金参与小区办园。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引导各小学与小区建立合作关系,在小区内创办附属中心幼儿园,由小学主导管理,小区负责规划实施,形成以“政府办园为示范、小区办园为主体”的多元化办园格局。
6.明确公办幼师编制和职称评定机制,解决公办幼儿园和师资考核瓶颈问题。完善幼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机制,对未取得幼师资格证书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给“小区建园”提供师资力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