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洗车业发展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8月12日 文章点击数:11120
关于规范洗车业发展的建议
提案号: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330号
提案者:刘都赛 廖娜娜 哈 薇 喻 静 胡卫国任成富 李俊 杨荣 李其普 赖郎廷 赫富春 王永辉 肖运奎 释身祥 杜晓红 唐 杰 雷银全
主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达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数量呈稳步增长趋势,洗车场已成为城市生活中一项不可或缺的服务设施。但与此同时,城区洗车场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脏。洗车用水,尤其是洗洁精等处理后的污水,排污处理难,任由流出洗车房、入渗土壤,污染城市环境。如箭亭子清真寺旁边。
二乱。一些洗车场租用居民小区门脸房营业,规模不大,从业者占道营业和车主乱停车问题突出,造成洗车场内秩序零乱,妨碍居民出行。
三差。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随手丢弃现象多,卫生状况差,影响城市美观形象。
四险。洗车后的污水随意流淌,冬季不易干燥,形成烂泥地后易造成交通事故;占用公共道路空间,增加他人出行遭遇危险的风险。
为此建议:
1、政府出台规范洗车业服务的相关政策措施,将洗车业纳入城市规划统一考虑,进行科学规划和布置,从布局、规模方面进行合理安排。
2、加大查处力度。通过取缔无照经营、规范违章超限经营等活动,规范洗车业主们合理合法经营。
3、禁止在商住楼新建洗车房,已在商住楼建洗车房的应予清理。理由是:⑴商住楼门脸房没有适合洗车房配套使用的污水沉淀、处置设施,也不适合建设水循环利用设施;⑵缺少适用于洗车业适用的水源,不可避免的要使用自来水这种优质生活用水,造成“优质低用”,浪费宝贵的水资源。
4、建立洗车营业者档案以及行业长效监督机制,禁止无节水设施、无废水处置和排放设施、无停车场地者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