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江县农超对接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9月04日 文章点击数:8762
关于对开江县农超对接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8月30日,市政协副主席王善国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开江县视察农超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视察了甘棠堃鑫食用菌基地、长岭雪峰现代农业园区、任市红花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直销店和开江县福满家超市,听取了开江县人民政府以及市供销社的情况汇报。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成效
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实施以来,开江县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引导农业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农产品企业与县内外大型超市、餐饮企业、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开展产销直接对接,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县已建直供直销网点16个,农副产品交易市场3个,配送中心3个,冷藏库18个,在超市设鲜活农产品销售专柜2个。今年1-8月,实现农产品销售4661万元,其中融入重庆销售1500万元,农业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销售1833万元,农超对接销售998万元,直供直销店销售330万元。
1.大力发展产业基地,促进规模化生产。以雪峰现代农业园区、堃鑫食用菌产业园区为核心,打造优质蔬菜产业示范区;以德康鸭业产业园区为核心,打造开江现代水禽产业示范区;以中华橄榄园、龙形山银杏精品园为核心,打造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区。目前,全县银杏基地达到7.3万亩、油橄榄基地达到7.9万亩、常年性蔬菜基地达到1万亩,建成水禽养殖小区56个、30余万平方米。
2.积极发展农业专合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紧紧围绕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大力发展农民专合组织,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合力参与市场竞争。全县已培育市以上龙头企业14家,种养专业大户2636家,发展农民合作组织135个。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大园区+小业主”等利益联结机制,农业专合组织初具规模。
3.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县本级财政每年预算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对新发展规模产业基地进行扶持,对成功创建品牌产品、著名商标、“三品一标”认证进行奖励。2012年共发放补贴及奖励资金2363万元。目前,开江县认证无公害畜产品基地3个,创建“四川品牌产品”、“四川著名商标”各4个,获有机食品认证3个,开江白鹅、油橄榄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绿升”牌初榨橄榄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4、优化流通供应体系,不断提高农超对接质量。一是建立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搭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散平台。建立了讲治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和宝塔、沙坝2个农副产品收购站;二是在超市设置农产品专柜、专区,实现产销直接对接,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福满家购物广场、惠利多购物中心等超市建立了直销区。
二、存在的问题
1.农业标准化建设重视不够。一是认识缺高度。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还没有把农业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为是企业的事,是农业部门的事,是农民自己的事,舍不得拿钱、出人、花精力;二是标准缺完整体系。由于农产品品种繁多,生产分散和技术落后等因素,对农业标准化定义、内涵,农业标准化在现代农业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建设方式等缺乏应有的认识;三是推动标准缺力度。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标准化还没有建立职责分工,相互联动的工作机制。
2.组织化水平较低。一是合作社的规模小。开江县只有135家合作社,这些合作社供货品种较少且供货能力也很有限,不能与超市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二是合作社的供货质量有限。超市对农产品货源要求较高,如对农产品要求规格标准,包装袋、包装盒尽量透明化,包装要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标志,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标志。我市合作社大多还难以满足超市的这方面要求。
3.农产品配送中心发展滞后。大多数专合组织、生产基地和连锁超市都没有建设高效的冷链配送系统,与配送自动化、现代化要求相距甚远。同时,由于农产品大多以公路运输为主,流通链条和流通时间较长,损坏比较严重。据视察了解,蔬菜从毛菜到净菜一般都有20%以上损耗。此外,由于我市冷链物流仓储设施不足,很多冷库只限于肉类、鱼类的冷冻贮藏, 多功能的、适用于果蔬冷库、加工型冷库、批发零售冷库比较缺乏,加之冷藏运输车辆严重不足,增大了农产品的销售成本。
4.农产品进超市制约因素多。一是检测体系制约。按照超市产品销售规定,所有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测后方能上柜,但是,由于我市检测机构主要集中在达州城区,无法满足各县农产品随到随检的需求。此外,我市对腌制品、水果等检测设备较少,检测时间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超对接开展;二是税收政策制约。凡是进入超市销售的商品,都必须有税务征收单。但是,由于农民是个体经营,无法为超市提供税务发票,一些农民缴税意识淡泊,认为缴纳税收会影响其收入,不愿意缴税;三是进场手续繁锁。超市销售农产品,需要经过采摘,检测、按标准分拣、包装,缴税等六道基本程序,对于农民而言,程序比较繁琐。部分农民还难以熟悉,难以接受,影响了农产品进超市的积极性。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为农超对接提供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一是抓基地建设。各级政府应把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形成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乡有示范村的标准化示范新格局;二是抓标准制定。结合国标省标和我市农作物生产基本条件,尽快制定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农业标准,实现每个产业一套标准,覆盖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三是抓标准推广。各级农业部门要突出抓好农业标准化推广和培训工作,按季节、分品种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四是抓品牌创建。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拓宽特色优势农产品示范区域,推动农产品无公害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同时,政府要支持有实力、有技术、有潜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通过技术创新创建自己的品牌,走强强联合的路子,提高市场占有份额,扩大品牌影响。
2.加强农产品配送设施建设,为农超对接构建完备的冷链物流体系。一是科学规划。市政府要把农产品物流规划作为全市物流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区域交通优势,搞好农产品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规划,建立以市区为中心,以交通干线为枢纽,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骨干的农产品物流园区或物流配送中心;二是整合资源。建议市供销社整合各县市区中小型冷库,并出台优惠政策为专合社和超市配置冷藏车。做到以生产基地为中心,以各县市区冷库为中转,以冷藏车为纽带,建立农产品冷链配送系统。农产品采摘后,按就近、方便原则,迅速进入冷库储存,经整理、包装、贴签后,由冷链配送车发送到各个超市;三是大力扶持。市政府应采用以奖代补,项目支持的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建设全程冷链配送系统,激发超市的积极性。建议市政府按“政府引导、企业运作、规范管理、配套环境、做大做强”的原则,支持农产品冷链配送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参与农产品冷链配送体系建设,鼓励本地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品牌资产作为资本投资,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建设和经营。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物流企业,进入市规划的物流园区投资、经营,在土地、资金、税费等方面予以优惠。
3.加强农产品流通服务,为农超对接提供通畅的流通渠道。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专合社组织。新发展的专业合作社,在组建阶段就应加以规范、指导和扶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对已有一定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二是搭建服务平台。一方面,要搭建技术服务平台。强化基层农技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乡镇农技站为骨干,村级农技员和农业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业大户等科技人员为基础的农业标准化服务体制。按照“产前抓源头,产中抓服务,产后抓监督”的要求,确保上市产品都是无公害产品;另一方面,要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为农户提供有价值的销售渠道和价格的信息服务;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生产单位自律检测和执法机关监督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检测运行机制,乡镇要配齐人员和检测设备,全面建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主的监测制度。开展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推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产品标鉴标识制度、检验检测制度和产地追溯制度,把农业标准化贯穿于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管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成果。
4.加大直销店建设力度,为农超对接提供更多的销售终端。一是对市场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处理好城市发展和保障居民生活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蔬菜流通“最后一公里”存在的问题,将农贸市场、蔬菜销售为主的社区店纳入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农产品产销对接的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三是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鲜活农产品产销工作中的优势作用,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帮助农户解决好农产品“卖难”和市民“买贵”的问题;四是根据城市不同区域居民密集度,适度增加蔬菜超市、农贸市场、小区便民菜店等公益性市场的建设和改造,通过适当降低或减免场地租金,切实减轻零售终端负担,不断提高市场流通效率,最大程度让市民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