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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政协建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协调发展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9月09日 文章点击数:1427

 

大竹县政协建言

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协调发展

 

近年来,大竹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城乡发展不均衡、城乡人居环境差距大、公共设施水平较低等问题,对此,大竹县政协经过调研后提出五条建议,助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一要着力改善民生,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推进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规模,适当提高农房危改补助标准;优化城镇布局,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以居民合理出行半径为基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城市边缘地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延伸服务。

二要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激发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活力。把建设中等城市目标和小城镇的发展与城市功能提升、人口合理集聚和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合理确定中等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功能和发展目标;加强中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中等城市和小城镇的承载力和吸引力;积极开展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出台促进重点镇发展的扶持政策,将政府支配的公共资源优先向重点镇配置;重点发展工贸、特色农业、旅游小城镇,完善公共服务网络,提高为周边农村地区服务的水平。

三要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充分考虑农民工在城镇长远发展的需要,使农民工有能力带资产进入城镇,有条件居住在城镇,有机会在城镇发展,真正融入城镇生活;把新农村建设和乡村居民点的优化结合起来,引导农民适度集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发挥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的引导作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镇规划建设,加强农民最急需、最基本的道路、给排水、环卫、通讯、电力等设施基础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的帮扶力度,加强城市对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服务,引导农民建设质量安全功能合理的住房。

四要以改善农村人居生活质量为重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搞一刀切、以大村庄制盲目推行集中居住;建立长期稳定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地区,重点搞好农村村庄内部的道路、供水、生活用能和信息化等工程建设;建立村镇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维护的长效机制;积极鼓励农民以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切实保护乡村特色和地方传统文化,发展特色鲜明的县域经济和多种产业,以特色产业带发展,以传统风貌促和谐,进一步推进特色景观旅游示范村镇建设。

五要发挥城乡规划作用,加强对城乡统筹发展的引导。坚持城乡统筹规划。推进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和乡镇域规划,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科学水平,根据城镇化发展的新特点和新问题,不断改进规划方法,完善规划内容,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程度;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和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胡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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