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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政协专题协商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10月22日 文章点击数:1702

 

大竹县政协专题协商生态文明建设

 

20131017,县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常委会对“推进经济建设、促进生态文明”进行了专题协商。会议听取了发改局、经信局、农委、商务局等部门所作的经济形势报告和县林业局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县政协副主席李昌权及徐靖、张绪文、伍晓航等委员就如何进一步作好“推进经济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工作进行了大会发言,与会常委就该项工作进行了深入协商。

针对目前我县经济与生态建设工作还存在重经济,轻生态,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重发展、轻保护,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较大;重投入,轻管理,因后续管理未跟上造成生态建设成效不明显;重招商、轻环境,造成许多项目因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不能实施或未发挥最大效益;重眼前,轻长远,对项目储备、开工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估计不足等问题,与会常委纷纷建言献策。

一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统筹推进相互协调的生态型产业。一是发展生态农业。根据我县农业资源和地理条件,对全县农业发展进行生态功能区定位,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大力开发优势特色农业,大力开展生态农业工程建设,促进农业生态和农业经济之间的良性循环,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发展生态工业。工业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县作为欠发达地区,发展工业是社会发展的经济支柱,更不能忽视。但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使两者达到高度的统一。三是发展生态旅游。旅游产业是我县一项“朝阳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旅游消费成为消费热潮,“回归自然、生态旅游”正在成为一种消费时尚,也为我县开发生态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对此,我们应一方面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五峰山、净土寺等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加大旅游要素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山水旅游;另一方面不断丰富旅游内涵,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整合地方深厚的历史文化遗产(竹阳八景、清河雅场),用文化嫁接旅游,用文化丰富生态,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使生态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四是构建生态家园。发展生态经济要利用城乡建设这个平台,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生态特色,建设绿色城镇。要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生态平衡理论,以创建资源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抓手,持续开展造林绿化、水源治理、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建设,确保全县生态总量有一个稳步增长;重点抓好县城环境建设,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加大县城绿地建设,借地生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让绿色拥抱县城。

    二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为全面建成“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保驾护航。一是把环境宣传作为“切入点”。要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二是把污染减排作为“硬任务”。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把它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继续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一律关闭。要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确保城镇空气质量100%达标。促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规模养殖场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落实污染治理,力争所有规模化养殖场达到环保要求,实现达标排放。三是把生态创建作为“攻坚战”。县委政府应把生态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把环保审批作为“总闸门”。环境问题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必须在发展中加以解决。在经济建设中,要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先上车,后买票”的老路。要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环评审批、开工建设搞好服务,要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做到“先评价,后建设”。五是把执法监督作为“安全阀”。 进一步理顺环境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环境监管体系。建立环境预警、应急响应、环境修复以及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环境应急工作体系。

三要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都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增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和解决制约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及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重大环境问题。二是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继续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年度考核各乡镇和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渎职、失职,造成污染事故或者生态环境破坏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大环保投入。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按照“排污者付费,治理者赚钱”的原则,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之一,逐年加大对环保的投入。要整合各项环保专项资金,集中财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健全环保协调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机制。县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县环境监测网络,规范环境信息的发布;财政、税收、金融、物价、科技、建设、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四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一是牢固树立工业强县意识,把发展工业经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牢固树立项目意识,把抓项目、抓招商引资作为抓经济的重要抓手。四是牢固树立规划意识,要因地制宜的发展工业经济,规划工业项目。五是牢固树立决策意识,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避免决策失误、重复建设。五是牢固树立软环境意识,重抓机关和干部作风问题,作好要素保障工作,为工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胡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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