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操大办宴席现象应亟待整治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03月17日 文章点击数:4786
农村大操大办宴席现象应亟待整治
万源市政协反映
2013年,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各地相继出台严禁违规操办宴席的规定,并严厉查处了一批违规操办宴席的典型案件,多数党员干部职工能严格遵守执行,治理违规操办宴席成效显著。但农村大操大办宴席之风盛行,且愈演愈烈,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据了解,春节前后一段时间各地农村大势操办生日宴、建房宴等除婚丧嫁娶以外的各种酒宴,农户每年送情高达1—3万元,整个冬季农民都在疲于“吃酒”,不少人最高一天“吃酒”高达7处以上、“送情”几千元。一些返乡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积攒回家的现金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就被各种名目的酒宴耗尽,节后外出打工还要靠借钱购买车票。大操大办酒席风,不仅加重了农村群众的经济负担,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且还败坏了社会风气,更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为此建议:
1.制定村规民约。市委、市政府应统一制定基层乡镇严禁大操大办宴席的规章制度,指导辖区内的村社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操办宴席的行为。
2.大力宣传教育。各地在制定村规民约时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让所有受约束的人自己参与制定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阻力。通过板报、标语、广播电视等宣传载体,切实引导村民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厉行勤俭节约、抵制大操大办的良好风气。
3.规范申报程序。明确基层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村级干部、农村党员操办宴席必须报请各地乡镇党委政府批准,普通村民操办宴席要报请村级组织同意,严格控制标准。
4.部门联动治理。发挥部门职责,成立联动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实行联合问责,联动预防。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畜牧、公安等按部门职责对违规办酒席进行查处。如民政部门不再将违规操办酒席人员纳入低保、救济等的评定对象范围,团委、妇联、工会、残联等相关部门不再将违规操办酒席人员纳入各类补助、慰问、捐赠的评定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