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蝶变”才能走好群众路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03月21日 文章点击数:1692
理念“蝶变”才能走好群众路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十八大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最新要求,更是新形势下不断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近日,达川区政协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会和讨论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要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广大党员干部应改变贪利、为己等陈旧理念,要坚定 “群众利益高于天”作为一种核心信念予以坚守。
坚定不与民争利的理念。与民争利与党的宗旨相违背。在下基层开展工作过程中,要用铁的纪律作保证,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牢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公仆理念,坚决落实“自带行李、自交伙食费,做到不吃请、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求,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手,切实树好公仆的新形象。
坚定为民谋利的理念。群众的“针线”不容侵占,为百姓谋取更多的“针线”更应该成为党员干部的核心价值追求。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坚定为群众谋福祉的理念,克服“事不关己”的心态,主动融入、主动作为,切实做到知民情、解民难、化民忧、暖民心,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民谋取更大更长久的利益。
坚定甘于舍利的理念。农村基层发展滞后,相当部分群众生活困难,亟需“雪中送炭”。全体党员干部要把“送碳”作为一种责任和义务,以无私奉献、舍财助民的实际行动和崇高境界,践行为民谋利的基本要求。(孙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