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灾后重建新村点社区管理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04月03日 文章点击数:1679
加强灾后重建新村点社区管理
渠县政协反映:
目前我市新村点建设迅速,但存在一些问题。以渠县为例,有几个方面亟待重视: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电气、光纤、道路、消防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直接影响着农户接房入住情绪。二是管理服务滞后。管理服务还不能适应社区管理需求,基本处于茫然状态。三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聚居点已入住人口超万,但入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明显滞后。四是房屋空置。外出务工人员多为一家之主,又不能及时回家经管接房、装修等主要事务, 导致建好的房屋无人接收,成为空置房屋。为此建议:
1.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乡镇政府必须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要认真落实党委有关加强乡镇建设的要求,对等责权制。其次,建设好聚居点的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服务性管理的“纵向到底”,吻合聚居农户需求,重塑政府权威。
2.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坚持“一支两委”领导前提下,加强自治管理。自治组织模式可以分类设立,100户以上聚居点可实行社区化管理,完善社区理事会、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农业合作社等组织,使社区居民实现有效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100户以下的聚居点可采取民主推荐“大院长”模式,负责治安、保洁、政策法规宣传、一般矛盾调处、收集转达社情民意,确保小事不出院,大事不出村,难事不上交。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主管部门、承建单位要按照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自查尚未完善的项目及其原因,对聚居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方案,并进行分项研究,制定完善倒逼时限;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要组织分项验收,并吸收聚居点入住户代表参加。
4.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对已经分点设置的公共服务平台,要逐一排查建设进度和质量情况,明确倒逼时限;对没有规划或规划不合理的,要及时补充和修正,并明确涉建部门、单位责任,对履责不力的严厉问责。同时,要指导帮助公共服务平台的切实运行,把政府各项公共服务延伸到聚居点,加快建立贯穿农民一生的保障体系。
5.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应破除城乡二元观念,从政策层面真正重视农村,加大农业产业灾后重建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民的帮扶力度,推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要通过技术培训方式,帮助贫困农民发展种养殖业,就地参加重建项目劳务。通过结对帮扶方式,鼓励县内一切经济组织优先吸纳贫困农民就业;要兑现政府对灾后重建的多项优惠政策和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