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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政协严肃常委会议纪律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07月21日 文章点击数:1989

渠县政协严肃常委会议纪律

78日,在渠县政协十三届10次常委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常委会议纪律的规定(草案)》,这是该县政协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的又一举措。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渠县政协始终把学习与教育相结合,在净化心灵、提高觉悟的基础上,通过广泛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和自我剖析查找的基础上,准确找到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建章立制。 先后重新修定完善了机关发文、印章、财务、小车、上下班签到、请销假等制度,书面通知在编不在岗人员回单位上班,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领导办公用房标准,单位经费开支由主席会集体会审等,实现了机关制度化、规范化运转。这次又把视线瞄准常委会的纪律,通过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履职质量。

《关于进一步严肃常委会议纪律的规定》,健全了常委会议签到考勤、请销假、考核通报制度,明确常委会提前三天短信通知,提前一天确认参会人数,会期签到考勤;因事因病请假,须凭借条经政协主席批准,否则视为无故缺席;每次常委会的出勤情况形成《政协通报》,不仅在常委会参会人员中通报,还向县委、县政府联系政协工作的领导、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及常委所在单位通报,作为委员年度履职考核的依据;无故缺席一次,告诫谈话,取消评选优秀委员资格;缺席二次,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所在单位;缺席三次,劝其辞职。(许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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