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快递行业监督管理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07月30日 文章点击数:2722
加强快递行业监督管理的建议
大竹县政协反映:
近年来,随着网络飞速发展,网购与快递已成为人们生活中极为普遍的交易活动,其方便、及时、快捷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申通、圆通、中通、邮政速递、汇通等众多快递公司相继落户。但是由于快递行业中营业环境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格式合同多、不合理的条款时有发生,保护消费者的问题日渐凸显,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督管理已成为邮政和工商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
1.严格把关,规范快递经营资格。新《邮政法》规定只有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才能从事快递业务。一些从事快递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及注册资金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应不再具有经营资格。建议借助企业年检、个体户验换照之机,对经营范围有“快递”内容的,一律要求其提交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此逐步清理部分资质不符的主体;对新设立的快递经营企业,在严格审查其投资人身份及场地经营条件的同时,认真核对前置审批文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严格审查法定注册资本要求,确保准入资格;通过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提高快递经营户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理赔能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2.注重监管,强化快递行业消费维权执法。一是强化主体监管。工商部门要协调邮政部门加强对快递行业市场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有无《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无超越经营范围、有无欺行霸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工商部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制度要求,建立快递行业数据库,结合实地检查结果,详细录入场地面积,从业人数,经营范围及守信情况等;同时突出监管重点,对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快递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巡查和监控;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与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等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受理申诉举报工作,狠抓侵权案件的查处,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组建快递行业协会,加强快递行业自律。由邮政局牵头,成立快递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拟定行业标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加强行业自律;工商部门协助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协调解决业务纠纷,认真清理查处“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权益;建议行业协会加强对快递业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优化服务态度,改善服务质量,赢得消费者信赖。
4.部门联动,强化快递行业消费维权舆论宣传。邮政和工商部门及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指导消费者选择快递企业,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能力;邮政及工商部门及时通过大众媒体发布快递行业政策新动向,快递维权新热点,让广大消费者第一时间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