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达州主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07月30日 文章点击数:2147
加快达州主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
通川区政协反映:
近年来,中心城区机动车拥有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截止2014年5月底,主城区(包括南城区)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保有量为6.4万辆,摩托车保有量为21万余辆,公交车380辆,尤其是城区小型汽车增幅较快,以年均26%的速度持续增长,停车设施供给不足矛盾突出。城区现有停车场和停车泊位远远满足不了车辆停放需求,导致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交通高峰时间和节假日,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都成为临时“停车场”,严重影响机动、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群众反映强烈。为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打造和谐的交通环境,树立城市的良好形象,必须加快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为此建议:
1政府应重视城市停车场建设。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应将停车场建设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制定促进停车场建设和机动车停放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投入力度。
2.积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尽快出台《达州市中心城区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提高新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和大(中)型建筑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停车场建设项目审查,确保停车场建设的科学性。
3.结合实际完善城市停车场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设计停车场的,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不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在老城区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时必须考虑好配建停车场的数量、规模;在建设城市广场或绿地时也应同步配建停车位;在城市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中要考虑建设路内停车泊位,满足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停车场建设应结合实际情况,在保持各种建筑景观和功能的条件下,尽可能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或建设生态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对已配建停车场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已被挪作他用的停车场所尽快恢复到正轨上来。
4.尽量挖掘停车资源,增加停车泊位。将路面临时停车泊位由主要街区向周边道路延伸,增加泊位数量;将车辆停放由路面向地下甚至空中发展,以立体停车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停车行业,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闲置场地、自用场地开办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