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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退出机制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10月13日 文章点击数:2006

 

尽快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退出机制

 

达川区政协反映:

自国家鼓励民办教育以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有效缓解了城区教育资源不足,切实解决了部分进城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读书问题。其主要发展动力是政府实施了财政补助,享受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近期在调研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时发现,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人口迅速向城镇流动,学生也随之流动,一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越来越小,学生人数越来越少,特别是边远地方民办学校,最少的一个学校只有2个班5名学生,有的学校教育设施设备严重缺乏,教育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教育教学质量不高,教学环境很差,一些学校想办又办不好,想退又退不出,只好艰难维持。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学校举办者资金投入不足和学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外,凸显的最大问题就是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尚未建立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产权关系没有明确政府投入部分是作为对民办教育的办学经费不足的补助,还是作为国有资产没有明确界定。部分民办学校因资金、教师等问题无法继续办学,但政府没有出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退出办学政策,尚未建立退出机制,这些学校无法退出办学,只好艰难维持。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财产帐务。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有的是举办者全额投资修建,有的是租用原村校并由村委会集体出资维修,有的是租用原村校校舍自己维修。举办者、村委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分别建立相应的财产帐务,明确产权关系;二是明确界定政府投入资金的性质。财政补助部分,是作为政府对民办学校办学经费不足的补助,还是作为国有资产应该明确界定,这既有利于以后民办学校退出时资产分割,也有利于民办学校作为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投入办学。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应尽快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退出机制,防范办学风险,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真正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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