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水资源保护徒留“文字”——大竹县全委会热议水资源保护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1月23日 文章点击数:2787
莫让水资源保护徒留“文字”
——大竹县全委会热议水资源保护
“全县仍有15%的人饮水不达标,涉及人数达13.22万人。”“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主要有水质、水量、用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尤其以水量和用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最为突出,季节性缺水较为严重。”…..。在1月21日—23日召开的政协大竹县第十三届委员第四次会议上,委员小组讨论会上,热议水资源保护利用与饮用水安全。
大竹县属典型的内陆河源县,境内无大江大河,仅有四条小河和七条小溪,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5.24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090m3,不足全国的1/2,不足全省的1/3。全县骨干水利工程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委员在通过深入的调研,摸情情况,讨论时建言争先恐后。
“全县工程性缺水严重,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仅有3座中型水库、13座小(一)型水库和72座小(二)型水库,总蓄水量13800万立方米,仅占全县水资源总量的11%。”对于水务局副局长伍晓航委员来说,长年奔走在全县乡镇村社,说到水源问题,他声音低沉,好像在向委员检讨自己工作没做好。“全县无中小型水库工程的乡镇有9个,这些乡镇主要依靠山溪沟水源,枯水期不能满足供水需要,缺水严重”。
“农村养殖、工矿企业发展,污染源增多,仅有的4条河流遭到了严重污染,对外承包肥水养鱼,水质较差,”王文中委员说到现在污染水质严重,连农村也不能幸免。他建议“加大污染源治理和水质监测力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强化河流、库塘堰等集雨区内污染源的监管,并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查重处污染饮用水源的单位和个人,逗硬执行排污企业达标排放的强制标准,特别是排污口的监管,绝不能有半点松懈。”
“县委、县政府几年前已经召开会议、安排布置收回原承包给农户的水库、山坪塘,可是解决承包合同赔付资金过多,有些一个乡要好几百万,无奈,搁置至今还没收回”。一个乡镇委员说起与承包户解出承包合同,很无能为力,一些决策布署停留在文件中,停留在文字上。他希望把全县所有的水库、容积5万方以上的塘坝禁止对外承包,一律实行低密度淡水养殖,切实保护好水质保护,为全县饮水安全提供水源保障。
委员纷纷建言,“健全完善水资源论证及补偿工作制度,县域内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履行水资源论证程序,对建设项目带给当地水资源的影响程度进行科学评估,并建立完善的补偿机制” 。“场镇发展规划首先要进行水资源承载能力论证,使其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张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