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3月02日 文章点击数:6008
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 张鑫
在我国面临由传统农业国家向现代化工业国家转变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以及新生代农民对土地的“陌生”,留守农业人群呈现老龄化、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寻找农业的继承人成为我们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是解决“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是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十分重要要。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从单一农户、种养为主、手工劳动为主,向主体多元化、领域拓宽、广泛采用农业机械和现代科技转变,现代农业已发展成为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的产业体系。但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仍然偏低,仅相当于第二产业的八分之一,第三产业的四分之一,世界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青黄不接,农民科技文化水平不高,接受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不强。发展现代农业,必然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十分迫切。没有高度知识化的农民,就没有高度现代化的农业。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科学技术水平,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首要条件。目前我市留乡务农人员以妇女、中老年人为主,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超过50%,出外务工的60%以上是新生代农民工,大部分没种过地,也不愿意回家种地,今后“谁来种地”将会成为一个重大的课题。只有抓住那些有意愿、有能力务农的农民,对他们进行更加专业化、职业化的教育培训,使其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才能确保农业“后继有人”,才能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二、我市新型职业农民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4年12月底,达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3982个,经营土地面积31.93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7%;新型职业农民人数达11.52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11%;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20.85亿,占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36.6%。其中,家庭农场221个,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的5.6%;专业大户1825户,占45.8%;农民专业合作社1835个,占46.1%;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1个,占2.5%。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的涌现,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但我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才刚刚起步,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比较低。目前,我市大多数新型职业农民都是当地有一定经验和经济实力的农户,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基本以小学初中水平为主,直接导致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受限。据调查,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主受教育程度在大专以上的有349人,仅占9.63%,初中以下有2136人,占了58.94%。二是农业劳动力素质呈结构性下降趋势。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青壮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我市广大农村实用人才“非农化”发展、农村“能人”大量外流,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弱质化,造成农村的空心化和农村社会的活力退化问题日益严重。三是新型农民培训机构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市的农民培训体制机制不能够满足新型农民培育的需要。还存在着培训机构多、散;培训内容系统性、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单一;部分培训老师缺乏实践经验、知识结构老化;一些政府部门存在被动、应付式地实施新型农民培育工程,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
三、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各方面资源,明确牵头部门,制订科学规划,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有效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一)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一是强化社会舆论引导,树立农民职业平等观念。二是制订出台激励政策措施,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三是改善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条件,让职业农民能够体面从业,惬意生活,促进稳定的职业农民队伍形成。四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传统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化。
(二)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一是筛选培育对象。应重点抓好农业生产企业带头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学生村官、种植养殖大户、回乡从事农业的年轻劳动力、农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生等群体的培训工作。现阶段,这一群体具备成为职业农民的潜质,可以通过对他们的先培训先引导,进行示范带动,由点到面,推广普及。二是创新培训内容。培训内容要从传统的种植养殖技术扩展到涵盖产前产后的相关领域,如农产品销售及服务、食品加工、农场管理等,以及从技术培训拓展到创业经营和就业技能培训。要对当前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中生产经营决策者进行培育,特别注重实用技术的推广与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三是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各级各类农民培训机构,明确培训的主要承担机构,对农民培训机构的培训人员、课程以及培训方式按新型农民培训需求进行完善。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特别要强化实践运用,到田间地头进行操作培训。要探索高校与培训机构互动,选送优秀学员进高校学习。四是加大培训投入。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属于公共产品,财政应该安排专项资金,相关部门要整合培训项目和资金。
(三)保障新型职业农民权益。一要制定出行业标准。要参照其他行业制定出新型职业农民行业标准和权益保障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来保证新型职业农民有一个良好的从业环境。二要做好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机构的作用,协调合作共同为培育和发展新型职业农民服好务。三要强化项目支持。各级各部门应该通力合作,在各类农业项目的规划安排上充分考虑职业农民的需要,在资金上、技术上、规划上给予支持。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事关“三农”前途的重大课题,只有在探索中砥砺前行,我市才能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