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土地流转政策 促进农旅产业发展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3月02日 文章点击数:5689
用好土地流转政策 促进农旅产业发展
达州市政协委员 赵本权
2004年以来,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部委先后多次就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作出决策部署,成为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市委将其作为我市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6+10”方案的重点专项改革之一。
一、现状及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推进乡村旅游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土地流转有序。2014年,全市流转土地较2013年增长13.19%,流转土地亩均增收200余元。土地用途逐渐由农业产业转向发展中小工业企业和乡村旅游服务业。二是农业农村发展加快。已建成新农村示范片7个,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基地60万亩、设施农业6万亩,畜牧业养殖小区2350个。发展家庭农场221家,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1835家,发展农业企业112家。2014年建成通乡油路(水泥路)
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四多四少”:农户间自行流转的多,经集体组织流转的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权责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和锁链式流转多,规范的少。二是部分流转土地用途改变。部分地方存在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有的业主流转土地后没有按约定规模修建设施,也没有将政府给予的农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有效投入使用。三是乡村旅游品牌带动不力。旅游资源空间分布属于大分散、小集中,乡村旅游产品类型特色不鲜明,同质化现象严重,与城市旅游、传统景区(点)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未能形成整体品牌效益。
二、对策建议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土地流转和农旅发展相关职能定位和属地管理原则,设立由市有关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县、乡推进土地流转和农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土地流转和农村旅游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地扶持、服务于农旅产业发展。
二是理清发展思路。加强摸底调查,了解土地流转规模、农旅产业特色、蕴涵传统文化、各地生态环境等,分析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农村土地有序、合理流转。大力实施“文旅靓市”发展战略,高起点高规格谋划,激发产业发展动力活力,。
三是加快土地确权。建议由市委农办牵头,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登记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将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由各县(市、区)做好辖区内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登记数据库和应用管理平台,实现登记管理信息化,为开展土地流转、抵押担保等提供重要依据。
四是规范推进流转。尽快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中介组织,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咨询等指导和服务工作。鼓励试点,探索通过互换转让、托管流转、入股经营等新方式流转土地,建立农村承包土地股份合作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入股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清查 “非农化”、“ 非粮化”现象,同时,研究制定准入和约束制度。
五是科学规划管理。按照达州建设“成渝西”黄金旅游线的重要目的地的定位,围绕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大局,结合全市农业“4+8”品牌工程、“六带三区二基地”建设,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纲,及各县(市、区)区域旅游规划,大力发展以乡村田园休闲、森林休闲、草原休闲、渔猎及渔家休闲等四大类型为重点的乡村旅游精品。一要因地制宜规划。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依托现有的资源优势,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编制农旅产业发展规划。二要挖掘文化内涵。以乡土文化建设为核心,深入挖掘乡土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产品类型。三要保护生态、资源环境。加强乡村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文物遗迹等应维持原貌。强制推行严格的垃圾处理、废水处理等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生态环境和景观实施破坏性开发性。四要打造特色品牌。挖掘特色旅游资源,突出农村的天然、纯朴、绿色、清新的环境氛围,保持乡土本色,避免城市化倾向。五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着重提高从业人员经营管理、食宿服务、接待礼仪、传统技艺、互联网应用、民族文化讲解和文明习俗传播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提升旅游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