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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政协常委会议会前学新《环境保护法》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3月27日 文章点击数:3275

 

通川区政协常委会议会前学新《环境保护法》

会前学法是通川区政协近年来始终坚持的一项制度。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更精准地依法建言环境保护,3月25日,达州市通川区政协九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安排了会前专题学习新《环境保护法》活动。为提升本次会前学习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效,特别邀请了区环保局局长和有关方面专家分别开堂授课,同时还邀请了多名企业界委员列席。学法活动中,区环保局局长和有关方面专家深刻剖析了重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四个方面原因,着重从“新”和“严”两个角度深刻解读了新《环境保护法》的相关内容。

整个会前学法活动互动频频,委员们对照新旧《环境保护法》与有关方面专家面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尤其是企业界委员就企业创办、经营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向专家进行了深入请教。此外,委员们还与区环保局局长就我区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举措充分交换了意见。

学习交流中,区政协主席刘应春指出,新《环境保护法》理念新,充分体现了社会多元共治的环境思路,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严,符合经济发展新常态,符合社会发展新趋势,符合依法治国新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新期盼,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环境污染铁腕治理的坚定决心。刘应春强调,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关注环境保护是社会各界共同的期盼。目前,我区正处于“双核双带六区”发展战略的攻坚时期,广大政协委员不仅要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新《环境保护法》,更应积极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换挡加速建诤言、献良策,企业界委员要牢牢守住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两条底线,充分掌握新《环境保护法》对企业的要求,找准企业发展壮大的突破方向,推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发挥带动作用。(黄兴盛、李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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