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政协组织机构设置及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3月27日 文章点击数:15567
关于全市政协组织机构设置
及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为市委推进政协系统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今年3-4月,市政协组织调研组赴万源市、渠县、开江县对“全市政协组织机构设置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以书面形式与其余4县(区)政协进行了协同调研并归纳梳理,形成调研报告后提交主席会议集体讨论审议。
一、政协组织的履职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坚持“维护核心、围绕中心、凝聚人心、强化自身”的工作思路,切实坚持“两大主题”,认真履行“三大职能”,始终与党政同心协力,与民众风雨同行,以实干助推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党政重视程度高。各地把政协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部署,大力支持,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的良好格局,优化了政协履职环境。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协意识强,做到了重大决策主动与政协协商,重要工作主动到政协通报,政协重要会议和活动主动参与。二是政府大力支持。各级政府注重抓好政协提案办理、注重采纳社情民意建议,为政协履职提供了财力、物力保障。经常到政协会议通报情况、听取委员意见建议,激发了委员积极性。三是部门积极配合。党政部门积极参加政协重要活动,认真配合搞好对口协商和调研视察,自觉接受政协民主评议、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采纳并落实政协的意见建议,推进了政协事业发展。
(二)政治协商举措新。市、县(市、区)政协坚持把政治协商作为履职的首要任务,规范内容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创新“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做到了形式健全、工作有序。一是上下联动推进专题协商。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借助上级政协力量,整合区县政协资源,用专家学者、专业知识研究协商专业性问题,实现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市政协先后就“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川东北经济区中心城市发展”与省政协和县(市、区)政协联动调研,提升了协商层次,推进问题解决。二是突出重点抓好提案协商。坚持点面结合、奖惩并重、现实问题解决和长远机制建设齐抓,提案办理协商成效明显。达川区政协建立了提案人、承办单位、委员代表、政府督查室、市民代表与政协提案委的“六方协商机制”,把协商贯穿到提案工作全过程;市政协坚持“一号提案”制度,先后就“城区缓堵保畅”、“文化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调研并形成年度一号提案,多形式多途径督办,推进了重点提案有效落地。三是着眼长远抓好制度建设。市政协出台《市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市级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大竹县委制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试行意见》,宣汉县出台《关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经常化、制度化意见》,市政协办协同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市政协意见建议办理和反馈制度》,推进了协商制度建设。
(三)民主监督亮点多。各地坚持把民主监督作为履职的薄弱环节加以突破,着力拓展民主监督领域、创新民主监督方法、提升民主监督实效。一是拓展民主评议领域。市政协在民主评议部门政风行风的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增强了评议的针对性,实现民主评议与提案办理的有机结合。二是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市政协、大竹县政协向窗口行业单位和有关执法部门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制定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规范,实现了民主监督员由“聘”改“派”,民主监督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三是创新民主监督方法。市政协和通川区、宣汉县、大竹县创新开展主席约谈会,选择群众关心关注的课题组织调研,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听取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万源市政协坚持民主评议与党委纪律监督结合,整合资源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联动民主评议,增强了监督的刚性,同时,坚持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进行信任投票制度,得票未达到到会人员二分之一以上的,不再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升了监督实效。
(四)参政议政效果好。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位置超脱的优势,围绕中心选择课题,组织委员调研视察,为改革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建言献策。三届市政协以来,围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产业园区建设”、“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州河污染治理情况”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向市委报送调研报告32篇,市委《领导参阅》转发19篇,不少意见建议得到了党政重视采纳,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具体举措。同时,各级政协还积极投身改革发展,主动参与重点项目,强化联谊招商引资,在跨越发展中积极作为。大竹、渠县、宣汉、开江等政协成立了智力支乡联谊会,在乡友集中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成立分会,利用乡友资源招商引资。2011年以来,4县政协通过智力支乡联谊会引进项目33个,资金82.4亿元。大竹县先后引进维奇光电、越洋电子等落户工业园区,总投资超过60亿元。渠县政协引进乡友王德春回乡建立德铭电子有限公司,并通过王德春牵线引进乡友建立乐仕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顺光电有限公司等。
(五)自身建设措施实。各级政协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履职基础。一是坚持学习教育引导。通过中心组学习、召开主席学习会、举办常委学习讲座、创办“政协讲堂”等方式加强学习,尤其是以“中国梦”、“群教活动”等为载体强化学习,在学习中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引导各界人士与党委政府同频共振,同心同行。二是强化委员服务管理。修订完善了《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办法》,按照职能相近、人数相当的原则,依托专委会组建了委员活动小组,确保每一个委员都有参加活动、发挥作用的舞台;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强化了委员履职年度考核、考勤通报、表彰奖励制度,实行了委员动态管理,激发了委员履职热情。市政协创新开展“走访委员企业”“企业委员沙龙”“政协委员界别活动周”等活动,充分发挥了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协组织召开了制度建设推进会,总结成效、交流经验,研讨健全完善政协履职制度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区)政协结合实际,提炼总结成功做法并上升为制度,建立了政协履职的制度体系。宣汉县建立《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县长副县长约见(访)政协委员制度》,大竹县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市政协先后建立《政协达州市委员会协同互动试行办法》等近20个制度,推进了政协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四是重视政协机关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切实转变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各地普遍反映“中央5号文件”和省、市委相关文件虽然对政协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和统一规定,但政策定性的多、定量的少,原则性规定多、操作性细则少,导致实践中往往出现协商内容不具体、民主监督约束不力、成果转化缺乏保障等问题。
(一)协商缺乏制度保障。一是协商机制不健全。“三在前三在先”制度没有得到完全落实,个别地方存在以情况通报代替专题协商现象。二是协商内容规定不够细。“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等明确规定纳入协商的内容不具体,缺乏操作性。三是协商程序坚持不够严。事前紧急提交政协协商、应付上级要求而临时提交政协协商等现象存在。四是协商成果转化不够实。协商成果纳入决策程序缺少权威的指导意见和操作办法,部分地方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对应协商却未协商的情况缺乏约束性规定,政治协商的实效性不强。
(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组织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政协外部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政协及民主党派派其成员参加到各级政府和其他监督机构中去履行监督职能的固化制度。二是知情沟通机制不够完善。除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坚持了定期向市政协通报情况的制度外,其他部门尚未明确定期协商和通报情况的制度,政协委员的知情沟通渠道不很畅通。三是问责机制不够有力。有的地方党政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对政协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党政领导的批示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缺乏责任追究机制。
(三)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一是委员服务管理机构尚待建立。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文件均要求政协组织建立委员服务管理机构,成都、德阳、资阳、广安等地均已按照规定建立了委员联络委,而我市的市政协和七个县(市、区)政协目前均未建立。二是县级政协专委会设置不够规范。市政协与县(市、区)政协内部机构设置相互脱节,各县(市、区)政协专委会数量不统一、名称不规范。目前,成都、自贡、南充市政协所辖各区县政协都设置6个专委会,毗邻我市的邻水县设有7个专委会。而我市县级政协中设5个专委会的仅有大竹、开江2县,设4个专委会的有4个,达川区只设了3个专委会,不能适应政协工作需要(见附表1)。三是基层委员联络机构尚未健全。7个县(市、区)中除达川区在54个乡镇以片区为单位设立了11个政协工作联络办外,其余县(市、区)均没有建立基层委员服务机构,极不利于乡镇委员、农村委员、基层委员的服务管理,不利于反映社情民意,不利于引导基层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
(四)界别设置不够合理。一是委员产生程序不够合理。根据规定政协委员应按界别分配名额,在界别推荐的基础上协商产生,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操作办法是,党内委员由组织部提名、党外委员由统战部提名,基本没有与相关界别协商,政协党组在政协委员产生工作中参与不深、作用发挥不大,导致“带兵”的不“选兵”,“选兵”的不“带兵”。二是个别界别覆盖范围有限。农业界没有一线农民,工会界没有一线产业工人,新社会阶层、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在政协界别构成中未能充分体现。三是部分界别性质相近设置重复。共青团与青联、科学技术与科协等界别内涵和外延都相近,存在重复设置。四是界别委员结构不够合理。部分界别的委员交叉重叠,如农工党与医卫界的委员集中在医疗卫生系统,民盟与教育界的委员集中在教育文化系统;有的界别特色相近却划分过细或人员偏少,如台联界仅4人、归侨侨眷联合会6人、对外友好人士5名;有的界别特色不突出且人数太多,如特邀界93人,不便于开展界别活动。
(五)政协机关人员配置偏少。一是行政编制偏少。市政协同市人大常委会一样设8个专门委员会和两个办事机构,仅有行政编制35个,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少9个。7个县级政协机关共有编制168人(行编123、事业编制10、工勤编制35),实际在岗217人(行编165人、未转行编5人、事业编制 9人、工勤编制38人),除宣汉县外其余6县(市、区)政协均存在不同程度超员(见附表2)。二是队伍结构不合理。有的县区安排乡镇和部门退下来的主要领导到政协机关任职较多,导致政协机关干部严重老化。目前,7个县(市、区)政协50岁以上干部 104人、占60.82%,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17人、占9.94%,年轻干部缺乏,断层现象严重。三是政协干部交流不畅。县级政协干部向外交流使用情况较好,市政协机关干部向外交流使用较难。
三、几点对策建议
(一)制发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借鉴宜宾、巴中等地做法,待中央、省委相关文件出台后,建议市委及时出台推进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一要细化协商内容。对一些冠以“重大”“重要”前缀的事项内容予以细化、量化,对应协商而未协商的事项,应作限制性规定。二要规范协商程序。在议题的提出与确定、协商过程的组织和实施、情况通报、意见听取、协商成果整理报送、协商成果的应用反馈等环节进一步明确规范。对一些特别重大问题争取在协商基础上投票评价,对协商意见进行量化评估。三要强化成果运用。协商中达成一致的意见应得到充分尊重和认真对待;分歧较大的意见应慎重决策,在完善方案、进一步协商达成基本一致意见后再进入决策程序,使政治协商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增强民主监督的刚性约束。完善民主监督形式,加强对重大改革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的监督。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探索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协同开展民主监督的新路,增强民主监督小组的工作实效。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采取在媒体举办“委员关注”、“提案追踪”栏目等加大对民主监督的宣传,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二是完善知情沟通机制。制定《主席约谈会试行办法》,完善党政部门向政协及专委会定期通报情况的制度,使知情沟通渠道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健全结果运用制度。建立政协常委会对政府组成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行风情况开展民主测评的制度,并作为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将政协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质询结果作为衡量部门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并跟踪问效。
(三)完善政协组织机构。一是增设联络委员会。认真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川委办发〔2014〕15号文件关于“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的精神,借鉴资阳、德阳经验,市、县两级政协统一设立委员联络委员会,专司委员服务管理职责。二是规范专委会设置。参照成都、南充、自贡等地做法,县(市、区)政协原则上设6委一室,即提案、经济、人口城建环境资源、教科文卫与文史、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联络等委员会和办公室。三是健全基层联系机构。借鉴江苏、浙江省及我市达川区经验,建立乡镇片区政协工作联络办,联络办主任由正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办做到六有:有标牌、有印章、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活动。
(四)优化政协界别设置。换届时,由党委牵头,政协党组、组织部、统战部等参与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包括政协委员产生在内的换届工作,新委员产生及继任委员要在界别推荐的基础上,充分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从源头上把好政协委员“入口关”。在四届市政协组建时对现有界别适当调整,设置24个界别。一是保留一批界别。保留中共、民革、民盟、民建、农工党、无党派、工会、驻达部队、妇联、工商联、经济、社会科学、教育、医药卫生、社会福利、少数民族、宗教、特邀界共18个界别。二是合并一批界别。合并供销社界、农业界设置农业界,合并文学艺术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设置文体新闻出版界,合并青联界、共青团界设置共青团界,合并科学技术界、科学技术协会界设置科学技术协会界,合并台联、归侨侨眷联合会、对外友好界设置港澳台侨眷界。三是增设1个界别。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增设新社会组织界,涵盖中介、律师、行业协会、自由职业等从业者。四是调整部分界别的覆盖面。扩大工会界的覆盖面,增加一线产业高级技术工人代表;扩大农业界的覆盖面,涵盖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等新型农民;适当减少特邀界的委员数量。县级政协可参照市政协做法合理设置界别。
(五)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合理确定机关行政编制。认真贯彻执行川委〔2008〕381号文件精神,市、县(市、区)政协主席、副主席编制单列,不占用机关行编;采取统筹调剂方式,将市政协机关行政编制由现在的35个增加到40个;县级政协机关行政编制应与政协机构设置相适应,适当增加编制;非政协机关产生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占编、不转供给关系。二是强化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尽快形成较为合理的年龄梯次,尽可能安排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专委会负责人,强化专委会基础作用。三是加大政协干部对外交流力度。让政协机关干部“进得来、出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