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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主席会成员视察棚户区改造情况报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3月27日 文章点击数:22478

市政协主席会成员视察棚户区改造情况报告

 

为助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跟踪督办市政协2013年《关于加快推进达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建议》的一号提案,717日至18日,市政协主席会成员赴通川区、达川区、万源市等地视察了棚户区改造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达州市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科学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考察了外地棚户区改造经验,摸清了我市棚户区基本情况,成立了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了改造任务。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二是制发专项文件。出台了《达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达州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规划》。全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为104736户,其中:中心城区67721户。三是积极争取资金。今年以来,全市已争取上级无偿补助资金2.19 亿元;积极争取省住建厅与国开行四川分行、四川发展公司联合推出的省级平台“统借统还”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我市上报了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贷款9.8亿元,已到位资金3.45亿元;上报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拟申请贷款83.81亿元,正等待国开行审核批准。

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15558户(全市计划改造危旧房棚户区16848户)。截至6月底,全市已启动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10181户,占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65.44%。尤其是万源市高度重视、行动积极、措施有力,棚户区改造进度快、质量好。

二、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成为影响拆迁进度的主观原因。棚户区少部分居民对改造政策认识不到位,甚至认为改造即“开发”。主要表现为:一是要求标准偏高。受过去城区拆迁还房大多突破了等面积置换的影响,对“拆一还一”安置政策较难接受,存在攀比心理。极个别居民尤其是拥有棚户区住房产权而不在棚户区居住的居民,本身不存在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愿望,受利益驱使,提出不合理要求。二是不愿异地安置。长期的生活习惯,导致棚户区很多居民不愿意离开世代生活的地方,棚户区面临就近安置需求与规划约束的矛盾。三是各种诉求较多。棚户区困难户、低保户、下岗户多,在就业、社会保障、生活救济、拆迁安置等方面诉求多元化,一时难以完全满足。地方政府在停止行政强拆、慎用司法强拆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大环境下,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强拆乏力。

(二)棚户区零星化,成为增加改造难度的客观原因。全市棚户区呈现出零星化、碎片化的特点,城区尤其是老城区,经历多年的城市建设,城市商业开发价值高的地段已基本改造完毕,整体成片、位置较优的棚户区极少,余下零星分散的棚户区成为“硬骨头”,改造难度越来越大。同时,棚户区内违章建筑较多,房屋建筑质量差,安全隐患大,整体改造难度高。市中心城区急需危旧房改造的破产企业多达十几家,拆迁安置任务繁重。

(三)资金严重短缺,成为制约改造力度的“瓶颈”。一方面,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巨大,2013-2017年全市规划改造104736户,据估算,总投资超过300亿。而地方财力不足,金融行业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不够,企业发行债券很难达到主管部门的要求,棚户区居民经济困难。另一方面,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开发价值较低,房地产市场又处于调整期,发展存在许多不确定性,房地产开发企业投入资金进行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不高。因此,随着改造规模的不断加大,资金问题将更加突出。

(四)事权体制不畅,成为改造进度差异的重要因素。改造进度不平衡,万源市等县(市)棚户区改造进度快、质量高、效果好,而达州市中心城区尤其是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展缓慢。今年万源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已开工3668户,占上级下达任务数3923户的93.5%。受事权体制等因素影响,通川区很多区域的棚户区改造还处于规划阶段,如五七师部棚户区改造方案还未上报规委会。达川区计划今年9月份启动省建司棚户区改造,但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如期启动难度较大。

三、对策建议

     ()深入宣传发动,形成广泛共识。一是创新宣传形式。既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橱窗等载体加大“面”上的宣传,又要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干部职工深入棚户区逐户进行“点”上的发动。二是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和难得机遇,及时公布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拆迁安置方案、补偿标准和效果图等,增强信息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形式,认真倾听棚户区居民的心声,了解他们对安置房选址、户型设计等各方面的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排查工作推进中不同层面的矛盾,帮助棚户区居民特别是困难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争取棚户区居民支持和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优化规划布局,提升城市品位。一是科学选址和规划。在选址上尽可能在交通便利、条件优越、基础设施完善的城市成熟地块。在规划上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特别是要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形成一些新的城市亮点和景观。如凤凰山页岩砖厂棚户区改造,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使建筑与山体、绿化、景观相协调,成为城市新景观。二是注重功能完善。规划设施时,要将新建安置小区的水、电、气、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商场、公交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一并考虑,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三是分步组织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一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增加对棚户区改造的专项财政资金投入,从规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加大资金补助和投入力度。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做好项目储备,加强向上汇报协调,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政策性贷款支持。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棚户区改造与住房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搞好政策衔接配套,一体化运作,整体推进,优势互补,让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的红利。四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信贷支持,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通过参股、委托代建等方式,吸纳民间资本参与改造。对具有商业价值的项目,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改造后通过出让土地或商业项目获得利益,实现项目自身平衡改造。同时,通过加快建设速度来减小资金压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问责管理。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住建、发改、财政、国土、税务、银监等部门,建立绿色审批通道,认真落实规划编制、项目申报、资金投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政策。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市中心城区的棚户区改造,区政府编制项目规划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政府授权区级相关部门封闭办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发挥区级政府的主动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招投标行为,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加强施工管理,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严格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对建设进度快、实施效果好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扬奖励;对资金、土地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抽调相关部门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分片负责和全程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对贡献特别突出的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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