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5月22日 文章点击数:19587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建议
提案号: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108号
提案者:陈明星
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案内容:
为切实增强农民工技能水平,提高就业率,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均加大了工作力度,使该项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据调查:达州市2013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3.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2万人,农民工在岗培训1.7人;2014年计划完成培训5.8万人。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仍存在不少问题,现就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调查情况
(一)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持积极态度。据调查,有87.5%的农民工认为其目前的工作需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仅有12.5%的人回答不需要。有54.2%的受访者愿意利用业余相关时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也愿意为参加培训花费时间和支付费用。而既不愿意参加培训,又不愿在上面花费时间和费用的仅占8.3%。
(二)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民工个人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就业空间。通过培训,受访者已具备一种职业技能的占58.3%,具备一种以上技能的占33.3%,尚不具备技能的仅占8.3%。
(三)职业技能培训途径日趋广泛。通过全日制职业教育途径获得职业技能的占4.2%,从聘用企业提供培训中掌握技能的占29.2%,通过社会非公益性机构培训掌握技能的占20.8%,通过政府或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培训掌握技能的占37.5%,通过其他途径掌握技能的占8.3%。
(四)培训效果良好。在参训人员对培训效果的评价中,评价好的占66.7%,评价一般的占33.3%。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推进,培训效果不断显现的同时,受观念、认识、资金及机构水平等因素影响,培训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培训认识不足。一些单位和部门对实施农民培训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培训工作的开展存在畏难情绪,因此,一些政府部门、乡镇仍未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高农民工就业的重要工作来抓,培训工作未纳入重要议事和工作日程。
二是资金投入不足。针对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不足是影响培训任务落实的核心因素之一。受此影响,一些培训基地的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滞后,使工作的全面推动面临较大困难。同时也导致农民工接受系统培训的机会相对偏少,而农民工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比例也较低。
三是培训条件简陋。受资金不足制约,各基层培训机构大都设施简陋,缺乏可供实践操作的设备,难以进行高质量培训。而培训教学在教材选择、课程安排方面也存在针对性、实用性不强等问题,此外,还存在培训方式不够灵活,培训地点不便利的问题。
四是培训质量偏低。据调查,一些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市场应用广泛的培训课程往往收费很高,使农民工难以承受。而政府举办的免费培训又多是低成本的简单培训,故参与政府培训的人数虽不断增加,但由于培训内容缺乏市场针对性,导致培训效果并不明显。
五是培训机构自身存在诸多问题。专业设置滞后,现行培训机构在专业设置上相对陈旧,对适应市场需求且有较高技术要求的专业涉足较少。学校设施设备较差,师资力量欠缺,大多培训机构规模较小,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同时,一些授课老师由于自身知识结构存在缺陷而难以胜任培训工作,导致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粗糙且效果差。教学内容结构失衡,重理论教育而轻动手实践,导致学用脱节。
上述各类问题的存在,对培训效果产生了一定影响。调查显示:受访者通过培训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约占45.8%,获得中级证书的占8.4%,而另有45.8%的参训人员尚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建议
(一)整合多方资源,协调配合强化培训。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组建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协调管理机构,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形成合力,防止出现“龙多不治水”的局面。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及乡镇相互配合、社会各方面参与的培训工作机制,形成培训合力。二是整合培训资金,强化项目监管,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三是整合培训机构,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各类培训机构应梳理登记,考证资质。要充分调动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使隶属于不同行业和部门的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参与。四是整合教学课程设置。在教学环节上要按照培养新型农民和转岗二、三产业的技能要求设计科目,优化内容,调整师资,使农民工培训更有针对性和适用性。
(二)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效果挂钩机制。一是保障培训经费需求。根据农民工差异化需求,制定免费培训与与农民工就业配套的相关机制,财政在促进就业资金安排中,要增加农民工技能化培训、就业服务补贴资金投入,保证实施农民工培训项目的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加强基层培训基地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培训网络建设,增加县、乡、村三级农民工培训网络建设的资金投入。三是培训效果与财政投入资金挂钩。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效果挂钩机制,推动更多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四是扩大补贴面。让更多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时能得到相应的食宿、车费等补贴;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与落实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激励机制,让更多农民工通过培训后得到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以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
(三)按照市场导向,实施订单定向培训。一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培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获得培训项目,由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管培分离,提高培训实效。二是培训内容适应市场需求。培训机构以就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根据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技能的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结构、开发新的课程和教材,实行“订单、定向”式培训,确保学员培训结业后能满足自身需要和直接输送到用工单位。
(四)开展区域合作,形成农民工出入地并行培训格局。各级政府部门应实施跨地域协调,组织开展农民工流出地、流入地培训工作。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不仅影响到农民工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还直接关系到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因此,作为农民工输出地政府,必须承担起对外出务工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的任务,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与此同时,流入地政府也应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就业技能继续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的技能水平,更好地为就业岗位服务,对此,应鼓励输出地、输入地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双方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共同推进和开展农民工培训活动,以提高务工农民的持续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