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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10月27日 文章点击数:4905

 

加强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的建议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反映:

    近年来,农村道路建设速度加快,便群众生产生活,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严重滞后破损情况日益严重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道路标准较低。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受建设资金制约,一些桥涵、水沟、挡墙、边坡等配套基础设施空缺较大,加之车辆超限运输顽疾难治,导致农村公路经常大面积毁坏。二是安全设施残缺。农村公路中,特别是村村通道路的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窄桥、村庄等路段,几乎不见警示、警告交通标志,更没有施划必要的标线,在落差大、临崖、临水路段也很少设置防护设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是管护资金不足。管护设备简陋,仍旧以扫帚、铁锹为主,没有专业的管护机械。无维修专项经费,养护材料缺乏,即使农村公路出现微小病害也无法维修。四是护路意识不强。群众爱路、护路、管路意识淡薄。重建轻养,缺乏专业的管护队伍。为此建议:

1.明确农村公路管护责任主体。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统一领导,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明确管护职责和任务,并配齐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各级政府应完善公路管护制度,建立配套的奖励措施。

2.拓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建议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将乡、村两级公路管理养护纳入补贴范围,明确每公里管护补贴标准并落实到位;市、县财政同时配套相应的乡村公路养护工程费用,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发动群众和企业适度自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定期审计,按规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3.加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尽力拓宽培筑路肩,完善农村公路的桥涵、水沟、挡墙、边坡等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公路防范毁损的标准。重要路段设立导向、警示等交通标识,保证行车安全。加强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防止“公路杀手”对农村公路的破坏。严禁在公路上挖沟通水,影响公路通行。乡镇农村公路养护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农村公路进行巡查,及时对损坏路面组织修复。

4.建立农村公路专业管护队伍。适当提高管护人员工资标准。根据需要,购置相应的管护设备,配备必要的养护材料。全方位、多层次对管护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迅速掌握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知识,推进管护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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