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贫困地区国家资助学生工作的几点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11月06日 文章点击数:4847
对贫困地区国家资助学生工作的几点建议
万源市政协反映:
近年来,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学生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但因自然灾害、大病救治等多方原因,贫困家庭及孩子受教育仍然困难。以万源市为例,2014年底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占总数的59.2%,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总数的62.54%;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人数占总数的73%,义务教育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比例为55%,走读的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根本享受不到国家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总数的64.4%,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比例仅为36%。国家资助比例偏低,致使贫困地区很多贫困学生因为生活压力而影响正常的学习。
尽管各级政府对贫困地区学生实行国家资助,贫困地区学生接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但国家资助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助比例较小。国家资助比例偏低、资金较少,导致很多贫困家庭子女很难得到应有资助。二是受助群体不均。接受资助群体不均衡,大学生居多,高中生次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接受资助极少,幼儿教育阶段学生更少。三是对象界定困难。对贫困生家庭界定标准难以分清谁更困难,导致一些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没有得到及时资助,对一些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难以确保根本性的帮助。为此建议:
1.细化标准,做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类学校要对学生校内消费行为进行调查从而了解学生平均消费水平,乡镇、村社和社区的摸排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形成政府、学校、村社(社区)、群众代表为一体的认定体系,确保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准确有效。
2.强化宣传,让学生家长明白国家资助政策。教育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条件和方式,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助学工作作为帮扶贫困群众的重要途径,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结对开展资助活动。
3.建立机制,确保国家资助贫困学生工作规范有序。应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展渠道,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捐资助学长效机制,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平有效地帮助困难家庭学生渡过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难关,健康快乐地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