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加强对散装白酒生产及销售监管的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3月29日 文章点击数:2783
关于依法加强对散装白酒生产及销售监管的
建 议
市政协委员曾伟反映:
散装白酒因其价格适中、销售方式灵活,在市场上一直占有一席之地。特别是隆冬季节,因喝一些烈性的散装白酒能暖和身子,造成散装白酒的市场占有量更大。而散装白酒多为一些手工作坊生产,无法控制甲醇、杂醇的含量,酒中甲醇、杂醇油过多,人喝多了轻者产生头昏、呕吐等症状,严重的会导致失明。为使散装白酒口感好、色质鲜,有的生产商在加工中使用一些违禁的色素和添加剂。这些添加剂会日积月累地沉积在人体中,从而引发各种疾病。在一些细菌滋生的环境里,金黄色葡萄球菌、黄曲霉毒素等很容易进入酒糟中,人体喝了含金黄色葡萄球菌、黄曲霉毒素的酒日久也会致癌。因此,切实加强对散装白酒生产及销售的依法监管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1.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要求散装白酒生产加工企业具备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生产人员等保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取得资格认证后,方可有条件生产销售符合规定的散装白酒。
2.组织普查登记建档。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对本辖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健全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的监管档案,详细记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切实纳入监管视野,增强监管针对性,消除监管“死角”。
3.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通过加大抽查频次,扩大抽查覆盖面,基本实现整顿散装白酒的目标。对抽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对生产、销售单位或个人公开曝光。
4.加强流通领域监管。要求经销单位、个人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5.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局、工商质监局、食药局等相关部门,要坚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散装白酒经营单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追究刑事责任。
6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政府应公开宣传引导消费,通过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倡导安全、健康消费理念,尤其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正常的公务接待活动中,自觉抵制散装白酒消费,树立和引导正确的白酒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