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4月09日 文章点击数:5654
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建议
石胜勇委员代表市政协民宗外侨联谊委员会的发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狠抓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市先后创建了省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文明城市。但是,目前环保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是传统工业企业仍然存在排污现象。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不景气,高额的环保处理费用导致企业难以彻底处理排污而采取偷排直排。二是乡镇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影响州河水质。除魏兴镇、大风乡以外,洲河主要支流上的乡镇生活、生产废水均直排。三是主城区排污管网还不健全,泄漏严重,仙鹤路、黄泥碥、塔坨、地质桥等地段有直排污水现象。四是农村面源污染不可小视。农村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便。尤其是过量使用化肥农药、使用不可降解的农用地膜致使土壤污染日趋严重。五是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未根治。除主城区外,其他县(市)生活垃圾靠填埋,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不彻底,汽车保有量增速较快,尾气污染严重。城市周边四座山体(凤凰山、铁山、火峰山、雷音铺)因修建农家乐、度假村、公墓等设施,破坏生态,“城市之肺”功能受损。为此,特建议:
1、强化环保硬约束。认真落实环保责任制,做到“四个非常”。即“非常清醒、非常认真、非常严格、非常负责”;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即没有经过环评的企业一律不得开工,没有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一律不得投产,污染治理没有达标的企业一律关闭或搬迁;要制定污染减排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将污染减排指标纳入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做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必要内容,并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
2、深化园区污染整治。要严格把关。新入园企业环评必须逗硬,凡不符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当,达不到环保要求,一律不予审批。要强化监管。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标后才能投产;要将排污大户纳入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定期开展废气、废水监测。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必须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不能完成的,要依法实施关闭。园区内的污水集中统一排放,坚决杜绝利用雨水稀释污水后直接排放。大力养殖水禽,形成生态监测屏障,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3、强化河道的管理。要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大饮用水源地上游乡镇污水及工业企业污设施的日常监管,尤其要加快第二饮用水源建设步伐,完善我市安全饮水体系。实施好“四大整治工程”重点保护好州河:实施好沿河卫生环境治理工程,禁止居民生活垃圾及粪便排放入河;实施好沿河两岸建设项目整治工程,清理沿河两岸私建滥盖与取土弃土的行为;实施好州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确保源头生态安全;实施好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工程,控制工业污染问题的发生。要强化对河道的管理和整治,加快洲河流域所有场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
4、让“五治”工程常态化。持续用力推进主城区“五治”工程,加强城市各社区环境脏、乱、差的整治力度。要健全城市公共卫生设施保障体系。对城市社区卫生设施要加大投入,逐步配套完善卫生保洁设施。要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池项目、农村改厕项目、农村自来水项目建设的力度和覆盖面,抓好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体制。重拳出击,整治城市空气污染。强力打击施工场地乱象,约束和规范市民每年“七月半”烧纸钱和每年腊月间熏制腊肉的行为,整治汽车尾气污染。
5、强化舆论宣传监督。达州晚报、达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环保专版专栏,广泛宣传环保政策,适度奖励如实举报环境污染现象的市民,尤其要加大曝光力度,引导市民互相监督,共同保护好环境,努力形成浓厚的环保舆论氛围。